新版《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发布

09.11.2017  10:48

        昨天,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市工商局联合制定印发的新版《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发布。新版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分“自行交易”和“经纪机构”两个版本,用户可登录南京网上房地产下载使用。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以前有些房主和承租者签订的合同不够规范,容易引发房屋租赁纠纷。此次发布新版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为了鼓励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促进形成租赁关系稳定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

        记者对比发现,新版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比老版增加了20多个条款,分别对登记备案、房屋权属状况、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等各方面做出了明确的约定和提示,进一步加强了对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针对社会比较关注的群租房隐患问题,新版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明确约定了居住人数,并要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房屋,人均租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承租方擅自增加居住人数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而根据《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出租房间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每个出租房间居住成年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以前经常有房主以卖房等为由,突然要求承租者搬走,否则就要求涨价等,令承租者无可奈何。为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权益,新版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明确,租赁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不得提高租金标准;未经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得擅自进入租赁房屋内等。

        房子出租出去后被胡乱改造怎么办?新版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同时规定,出租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存在严重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质量缺陷;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制造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邹伟)

 

来源:  南京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