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电商法律顾问团“双11”前“忙普法”

10.11.2017  13:19

新沂市现有电子商务企业5000余家,从业人员3.8万人,是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为营造“双11”期间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该市司法局自10月下旬,采取四项措施,组织电商法律顾问团在17个镇(街道)电商孵化园开展“宣传十九大,法律服务进电商园”活动,成效显著。

一是入户送法。“双11”前夕,对各镇(街道)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内网络交易经营户、快递企业以及参与“双11”促销活动的大型商超进行走访,向他们宣传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富民新政,向经营者明确告知在“双11”期间,相关部门将依法严查“虚假打折”“虚假信用评价”“格式条款”“违法扣件、压件、退件”、不执行“7日无理由退货”等违法行为,切实增强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二是严密巡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网络监管人员对照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数据库,在“双11”前开展网络市场专项巡查,认真检查经营户营业执照网上公示情况、页面宣传用语内容、销售合同条款,督导其及时亮照亮标,提前删除“全网最低价”“销量第一”“促销商品不执行三包规定”等违法用语,切实为广大消费者营造良好的网络购物环境。

三是维权宣传。积极拓宽消费维权渠道,在公开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宣传12348法律维权热线,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及时受理网络消费投诉、接受网络交易截图、保存电子证据;同时,在电视台、微信、微博上发布“双11”消费维权法律知识专版,切实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制度保障。“双11”前后,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电商“绿色通道”,安排律师轮流在接待窗口坐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优选调解能手、律师精英、电子商务专家等组成电子商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专家库,为调解工作提供咨询或参与疑难纠纷调解;并开设电商调解微信群,方便纠纷调解的咨询交流,为调解工作提供实时帮助。

活动开展以来,已为电商从业者提出网站修改建议110条,指导处理“售后”问题220余次,化解涉及电商矛盾纠纷5件,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受到了电商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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