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院:出台律师权利保障实施意见

03.06.2015  20:48

   

  新沂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加强律师刑事诉讼权利保障的实施意见,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检察机关有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诉或者控告,认为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员有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向检察机关申诉或者控告的,监所检察部门应当接收并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