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新沂局及时查处假冒名牌洗发水销售行为

10.01.2015  01:35


  2014年12月30日,宝洁(中国)有限公司人员向徐州新沂工商局北沟分局实名举报,称新沂市北沟镇有4家批发超市销售假冒宝洁公司旗下“潘婷”、“海飞丝”、“飘柔”三种品牌的洗发水。当日,北沟分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在百兴、益民等四家批发超市内,找到涉嫌侵犯宝洁公司商标专用权的假冒洗发水185瓶。经宝洁公司委托的技术人员现场检测,这些洗发水都不是由宝洁公司生产,系假冒品牌产品。
  调查发现,上述经营者销售的三种品牌洗发水,共三种规格,分别是750ml、400ml、200ml,每种规格的洗发水均以低于大型超市内一半的价格销售,吸引附近农村居民购买。例如执法人员查获的飘柔家庭护理系列750ml装洗发水,新沂市大型超市内销售的价格为49元/瓶,上述经营者销售的价格仅为25元/瓶。经营者以“厂家直接供货所以价格便宜”为幌子,吸引不明真相的大爷大妈们争相购买。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上述经营者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新沂工商局依法对185瓶假冒洗发水予以没收,并对涉事经营者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