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妇联与法院有效联动调解机制

20.03.2017  10:43
       

  新沂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在市法院和市妇联的共同努力下,在专业审理家事案件、温情化解家事纠纷、联动抵制家庭暴力、提供柔性司法服务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自2016年至今,市妇联参与审理人身保护令案件8起;全年合议调解案件中,妇联干部参与比重达到90%。

  研究和实践经验均表明,反对家庭暴力必须多管齐下,防治并举,其中,司法干预固然特别重要,但妇联组织的有效参与则更有发言权。3月17日,市家少庭与妇联发挥联动调解优势,在较为和睦的环境中亦法亦情地为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成功调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那是一桩年轻人的离婚案。男女双方自由恋爱并很快结婚。婚后不久,因性格不合,双方没有了谈恋爱时的浪漫温馨,常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在一次争吵中,男方将女方打跑回了娘家。男方外出打工,女方多次前往男方家看望孩子均与其家人发生争吵。后,女方两次起诉离婚,都因男方坚决不同意而未离成。两年后,男方新交了女朋友,提起离婚诉讼,这时女方又不同意离婚了。鉴于此案涉及到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家少庭的法官在做庭前调解工作中,邀请市妇联干部参与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在详细了解情况,分析纠纷原因,并分别与当事人谈话、了解真实意愿后,法官和妇联干部齐心协力,认真分析案件的症结和焦点,从中找出调解的突破口,最终使双方在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加大对涉及妇女维权案件的审理及矛盾化解工作,新沂法院家少庭充分发挥“大调解”平台作用,采取法院与妇联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如聘请妇联干部任人民陪审员、心理咨询师;邀请妇联干部参与纠纷调解、邀请妇女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设立联席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加强与当地妇联进行交流等,进一步化解涉及婚姻家庭的矛盾纠纷,提高妇女维权的便利性和有效性。

   

      作者单位: 新沂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