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公共法律服务增“新军”

17.02.2016  20:07

              当前,为切实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新沂市司法局于近日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大队”,并配备“司法便民服务车”一辆。

              该队工作人员由机关班子成员、中心工作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司法所所长、社会律师、公证员共计 60余名成员组成。服务队职责是:负责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公益性、突发性社会事务综合法律服务,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或减免费法律服务,民意舆情的收集。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符合该市实际情况、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各镇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服务中队,司法所长任中队长,实行垂直管理,做好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及日常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考核工作。同时明确服务中队和司法所在工作中的职责关系,做到既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优化资源,形成整体合力。群众只要有需求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网上申请、12348分流指派获取法律服务。一改以往群众上门寻求法律服务的单一模式转变为将法律服务产品打包送到群众手中,解群众所困,送百姓所需,实现相关部门的衔接互动机制。

              去年以来,新沂市公共法律服务工程被列为当地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截至当前,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3200人次,代拟法律文书57件,审查合同165份,受理法律援助600余件,司法鉴定15件,调解纠纷686件,“司法便民服务车”出动100余次,成功处置了新店镇涉及伪劣稻种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嘉泰化工公司职工180余人维权等一大批当地有影响的案件,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百姓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