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胜胜:努力展现新常态下全省林业行业的新风貌

02.02.2015  13:21

  夏春胜局长指出,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解三促”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林业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新常态下,面对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增强攻坚克难的锐气,加强林业队伍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推进依法治林,担当起推进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历史使命。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改善生态、改善民生方面的服务,是各级林业部门的主要职责。要继续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不断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要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按照“联系群众向下扎根”的要求,深入基层了解林业发展情况,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帮助基层解决新常态下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让林业发展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善于从林农的建议中集聚智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更加重视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林技服务人员和实用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要积极作为,消除“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心理,克服控文减会、公车改革、控制“三公”经费后可能引起一时的工作不便,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应尽的职责履行好。
  二是加快推进依法治林。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各级林业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依法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推进林业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加强森林公安体系建设,推进林业治理能力提升。组织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对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推进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做好《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管理办法》等宣传培训,继续推动全省林业“六五”普法,为依法治林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林业执法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的公开和动态管理,对省级下放(含属地管理)的审批事项,各地要做好衔接,认真履行好审批职责;对省级取消、下放、转移、保留的权力事项,各级林业部门要着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落实日常监管、有效抽查等方面的监管措施,避免管理缺位。省局将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行政审批进驻省政务中心有关工作,确保林业审批事项在省政务中心顺畅运行。
  四是严格资金项目管理。林业项目是推进绿色江苏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保障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确保项目建设的关键举措。新常态下,国家和省对生态建设和保护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同时也对项目实施过程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确保管好用好林业资金。要建立健全资金和项目管理的责任体系,把落实责任、严格追究贯穿于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全过程。要积极推进专项项目清单,健全重大项目集体研究和专家科学决策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建立项目库,实行重大林业项目专家评审制度。要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常态化和法制化,规范公开程序,细化公开内容,改进公开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坚持廉洁从政。廉洁从政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各级林业部门负责同志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罗志军书记在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的要求,做“明白人”、“清醒人”和“带头人”。林业部门党组织要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细化措施,严格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要围绕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教育,严守底线,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或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等突出问题。要围绕推进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加强林业基层站(场、所)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系统、全面和严格的管理,保障林业干部队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