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安:善于利用新媒体 传播检察好声音 传递检察正能量

12.06.2015  10:31

  图为“看得见的正义”采访团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

  

  图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本网记者在座谈会上提问

  “要善于利用网络媒体的传播功能,借助各种网络平台,主动宣传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检察正能量。”近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接受记者采访时做上述表示。

  记者:微博等新媒体与以往的媒体在开展检察工作方面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徐安:当今社会已进入新媒体时代。以网络特别是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兴媒体,不仅使信息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形式更丰富,而且互动性大大增强。检察机关正面临着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全时监督的舆论环境。为此我们积极适应新形势的挑战,坚持与时俱进、转变理念,大力推进检察新媒体建设,

  今年我们陆续开展了江苏检察网的改版,开通了以省院官方微博“江苏检察在线”为龙头,各市、县检察微博为基础的“江苏检察发布厅”,努力学会运用新兴媒体,准确把握新媒体时代受众特点,使法治的声音、法治的要求广为传播,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我国法治发展的进程,了解检察机关打击犯罪、惩治腐败、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从而唱响主旋律、占领主阵地、打好主动仗。

  记者:新媒体对检务公开的促进作用?

  徐安:新媒体对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过去,由于条件的制约和理念的滞后,检察机关的检务公开存在着手段落后、开放渠道单一、信息发布迟缓、检察工作透明度不高等问题。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为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搭建了全新的平台。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新媒体灵活、快速、便捷的传播优势,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建设,增强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咨询问答等功能,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和互动交流,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检察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现公平,以公开赢公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记者:概括检察工作与网络媒体的关系是怎样的?

  徐安:检察工作和网络媒体之间应该是一种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关系。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媒体的自主性大大增强,人们通过网络特别是微博、微信等网络自媒体,传播法治新闻,表达涉法诉求,发表法律观点,进行舆论监督,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切实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检察机关要以诚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主动敞开大门,欢迎包括网络媒体在内的舆论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要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监督看作是对检察机关的关爱,认真对待和解决媒体反映的问题。

  同时,要善于利用网络媒体的传播功能,借助各种网络平台,主动宣传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检察正能量。要树立立体传播的理念,把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更好地整合应用,按照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导向正确、便捷高效的原则,积极推动形成立体化、全媒体的检察宣传工作新格局,努力抢占检察宣传舆论制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