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加五个门诊慢性病病种

14.01.2016  13:11

  中国江苏网1月14日讯 自2016年1月1日起,增加冠心病、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类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五个病种为门诊Ⅰ类慢性病。据了解,现行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门诊慢性病分为Ⅰ类、Ⅱ类,其中Ⅰ类慢性病只有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两种,此次增加五种后,总数达到七种。Ⅱ类慢性病则有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肝炎、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肾病综合征、精神分裂症、癫痫、肺源性心脏病、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性肺结核等。

  据介绍,Ⅰ类、Ⅱ类门诊慢性病的起付线都是700元,Ⅰ类慢性病报销费用从700元至3000元的报销比例为75%;Ⅱ类慢性病从700元至5000元的报销比例为75%。同时,享受两种及以上慢性病待遇的,每增加一个病种最高支付标准增加500元,最多加1000元。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