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书四表”强化监督

23.04.2015  12:09

  “从事律师工作这么多年,全国各地跑,只见过嫌疑人、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还是第一次见到保障辩护人诉讼权利告知书,你们想得真周到。”日前,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内,正在一笔一画认真填写《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告知书》的王律师感叹道。

  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邀请外部律师“助拳”司法规范化监督,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控申部门专门制定了《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告知书》,将《刑事诉讼规则》列举的16种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具体情形一一列明,并在告知书中明确了救济渠道、救济方式,做到“一案一表”,将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权利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转变。

  据了解,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院还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改革有机结合,把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的刑事检察局、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局、诉讼监督局三大业务局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庭审重大变化研判表》、《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备案表》、《主任检察官案件初审意见表》和《诉判不一致分析表》等“主任检察官办案四表格”,完善对主任检察官司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全面规范主任检察官司法行为。

  “通过引入‘一书’和‘四表’,从外部监督与内部规范两个方向同时发力,旨在用制度化措施来确保把检察权‘关进规范司法的笼子里’。”检察长徐逸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