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一村干部因送烟派烟被撤党内职务

13.06.2015  14:48

  据江西新余市纪委网站消息,近日,新余市分宜县纪委通报了2起村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1、杨桥镇新楼村委会主任黄晓军,先后两次参与了以钱为注的麻将娱乐活动并提供了活动场所,给予黄晓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杨桥镇辋川村党总支书记钟海林, 2013年以来,在开展工作过程中给有关单位及个人送烟和派烟,给予钟海林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指出,村干部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方针、政策的骨干力量,抓好村干部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分宜县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村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明显好转。但与此同时,从查处的腐败案件、作风问题案件来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克服侥幸、观望、“避风头”等心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各级纪委(纪检组)要从严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对“四风”问题新形势新动向的高度警惕,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原标题:江西新余一村干部因送烟派烟被撤党内职务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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