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玉祥要求新任司法局长把握事业发展规律提升改革创新能力

18.05.2016  07:58

 

5月14日至17日,全省新任市、县(市、区)司法局长培训班在省司法行政学院宜兴分院举行,110余名司法局新任班子成员参训。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主讲开班第一课,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姜金兵主持开班式。

柳玉祥在专题讲座中,以“法律社会学视野中司法行政发展规律研究”为题,用历史的眼光,由浅入深地讲述了司法行政的发展历程、制度沿革以及职能变迁,简要介绍了发达国家(地区)司法行政制度模式、先进做法,并从法律社会学的视野,阐释了法律社会学指导司法行政发展的基本理论和逻辑规律,分析了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目标,提出了构建社会司法法律接受、纠纷预防、纠纷非诉解决、诉讼参与、损害修复等“五大工程”的理论依据、整体架构和实现路径,以及“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努力的方向。

柳玉祥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四中全会强调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这些举措,蕴含着丰富的法律社会学思想,体现了社会治理方式的协商性、主体的扁平化、规则的多元化,是指导社会司法建设的行动指南。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努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就必须运用法律社会学的思想观点和研究方法,大力推进社会司法体系构建。对于司法行政系统来讲,就是要像工程师设计实施建筑工程一样,以严谨细致的工匠精神推进“五大工程”建设,积极构筑社会司法大厦,努力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柳玉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找准群众的法治服务需求,从受众角度研究问题,把握受众心理和需求、研究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使人们理解法律制度、认可法律制度。认真研究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投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教育引导律师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瞄准高端市场积极拓展非诉业务,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搭台架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公职律师,推动各类企业设立公司律师,使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发挥好指引、规范、教育等作用。强化对人民调解队伍的培训,引导人民调解员更多运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切实提高人民调解的法治化水平。

在为期4天的培训中,省厅有关处(室、局)同志还围绕推进“五大工程”、构建社会司法体系,着眼提升新任司法局长综合素质,结合司法行政系统行业特点,对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智慧法务、司法行政“365”工程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专题授课。针对不少新任班子成员来自系统外单位情况,邀请优秀司法局长、司法所长围绕“怎样当好司法局长”“怎样当好司法所长”畅谈经验体会。学员们一致认为,本次培训班针对性、实用强,解决了日常工作中的许多疑惑,深化了对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把握,为尽快熟悉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