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文明办主任:推动老人跌倒扶不扶问题立法

03.12.2015  22:16

人民网南京12月3日电 (朱殿平)路遇跌倒老人,不扶不符合道德风尚的要求,扶了又怕被讹……这样的问题今后在江苏或将得到解决。在今天上午召开的省委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杨志纯透露,“十三五”期间,江苏将推动老人跌倒扶不扶、不文明交通、不文明旅游、诚信缺失等问题进行立法,形成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

精神文明建设是在人的头脑和心灵里搞建设,建设的是理想信念、是思想道德、是文明风尚,其根本任务是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杨志纯介绍,“十二五”时期,江苏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道德典型持续涌现,全省有30人当选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167人(次)当选江苏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589人(组)入选“中国好人榜”,1010人(组)入选“江苏好人榜”,成为鲜活的价值观、有形的正能量;全省创成全国文明城市9个,总数居全国第一,另有16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志愿服务和诚信建设制度化取得新突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形成新品牌。

在前不久召开的江苏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上,“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被明确为江苏“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强调要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努力构筑思想文化建设高地和道德风尚建设高地。

杨志纯表示,要把道德风尚高地建设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实施公民道德培育行动、社会诚信建设行动、志愿服务普及行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行动、文明创建提升行动、网络文明建设行动和政策法规保障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提出要以政策法规保障道德风尚高地建设,注重运用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导向,不断提升道德风尚建设的法制化、制度化水平。杨志纯告诉记者,针对“老人跌倒扶不扶”等问题,江苏将参考北京等地的经验,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对于被扶者及其家属讹诈扶人“好人”的,要追究其责任。“经过‘十三五’的探索实践,努力把江苏建设成为有温度的人文之地、有显示度的文明之地、有感受度的向上向善精神家园。”他说。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