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管理标准 制定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

16.12.2017  03:37

12月11日,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管理标准内容包括6大管理职责、22项管理任务、88条具体内容。

在保障学生平等权益方面,管理标准要求: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制定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不让一名学生受到歧视或欺凌;坚持合理便利原则满足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需要,并为其学习、生活提供帮助;为需要帮助的儿童提供情感关怀,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乘坐校车、营养改善需求。

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方面,管理标准要求: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控制考试次数,探索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