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教您如何区别玩具枪、仿真枪、枪支

10.01.2017  19:38
  51岁的赵春华家住天津市河北区,她在街头摆射击摊位,结果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上个月27日,河北区法院一审宣判其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此事经报道后,引起轩然大波,不少人质疑:玩具枪也能算枪支?什么样的“枪”会被认定为枪支? 在此,南京警方结合本案及相关案例,对玩具枪、仿真枪、枪支的区别进行讲解。 它们的区别在哪 标准: 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射出的子弹足以打进人的眼球) 1.玩具枪 枪口比动能≤0.16焦耳/平方厘米 2.仿真枪 0.16焦耳/平方厘米<仿真枪<1.8焦耳/平方厘米 3.枪支 ≥1.8焦耳/平方厘米,被认定非法持有枪支罪。 枪支认定标准“1.8焦耳/平方厘米”威力多大? 南京刑侦专家:射出的子弹足以打进人的眼球 我国对于枪支的认定标准几经变化。2010年12月,公安部对《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进行了修订,这也成为现行的枪支认定标准: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不过,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对多数普通人来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感知,也没有权威部门对这个标准的致伤力进行过描述。 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专家季峻是公安部《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主要起草人,他说,这个标准是基于对生物体要害部位之一眼睛的致伤力的考量得出的,因为眼睛是生物体最脆弱的部位。专家们是做了系列科学实验后得出的结果,考虑到各种差异性因素,“在1m内阈值钢珠气枪致伤下限值可定为1.8焦耳/平方厘米”。 所谓枪口比动能是指根据枪弹的速度、质量、弹丸横截面积、动能等多指标计算的结果,反映的是枪支致伤力。在《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中给出了明确的计算公式。季峻等人曾发表论文《钢珠气枪及其发射弹丸的检验和鉴定》,将1.8焦耳/平方厘米临界值的计算过程进行了阐述。 玩具枪、仿真枪、枪支界限在哪里? 玩具枪≤0.16,0.16<仿真枪<1.8,枪支≥1.8 (单位:焦耳/平方厘米) 事实上,根据现行规定,玩具枪、仿真枪、枪支,这三者也有严格的区分。《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蓄能弹射玩具,按弹射物动能测试时,弹射物动能不超过0.08焦耳,弹射物应有用弹性材料制成的保护端部,以保证单位接触面积的动能不超过0.16焦耳/平方厘米。” 目前,我国对仿真枪入刑的参考标准主要有三个:《仿真枪认定标准》(2008)、《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2008)、《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2010)。根据《仿真枪认定标准》,枪形物“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 焦耳/平方厘米,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则被认定为仿真枪。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也就是说,枪口比动能小于等于0.16焦耳/平方厘米的,是“玩具枪”;介于0.16与1.8焦耳/平方厘米之间的,是“仿真枪”;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是“枪支”。 警方日常是如何管理枪支的? 各类仿真枪、弓弩等不允许私自购买持有 南京警方对民间枪支一直严格管理。2015年底,六合警方抓获了6人,查获各类枪支9支,经鉴定其中8支是气体动力枪支,具有致伤力,1支为仿真枪,当时6人均被警方刑拘。其中一名嫌疑人宋某交代,他喜欢玩枪。警方调查后表示,缴获的所谓“气排”配备激光瞄准仪,能轻松打穿3厘米厚的书籍,30米范围内击打啤酒瓶一打一个准。被抓获的几人除了爱好枪支,也会用这些枪支打野鸡、兔子等。 2015年底,南京警方在南钢集团集中销毁枪支、管制器具,包括当年报废的403支各类公务和民用枪支、272支涉案非法枪支、3640件管制刀具、弓弩等物,这些枪支和管制器具在高炉内被熔解销毁。 警方提醒,各类仿真枪、弓弩等都是不允许私自购买持有的,不少人为了图好玩而购买、持有违禁物品,这是违法行为,大家一定要重视。 枪支发烧友应该如何识别? 要认清厂家的生产标准,也要防止有些生产厂家打“擦边球” 对于普通人来说,要分清玩具枪、仿真枪枪支是比较困难的,国家对于玩具有明确的标准,消费者一定要看清楚厂家的生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