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民政人在行动
6月23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盐城市阜宁县境内突遇龙卷风袭击,硕集、沟墩、板湖、新沟等8个乡镇受灾,造成大量民房、厂房、学校教室倒塌,部分道路交通受阻。灾害发生后,在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领导下,我省民政部门及时展开救灾救助。
一、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灾情发生后,江苏省民政厅启动应急工作机制,争分夺秒,全力以赴做好救灾工作。
6月23日18时30分,省减灾委办公室、省民政厅对盐城市启动救灾三级应急响应。
6月23日19时50分,根据灾情发展,省政府启动救灾一级应急响应。
二、迅速赶赴灾害现场
23日18:30,启动救灾三级应急响应后,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和副巡视员陈勃、相关工作人员等组成两个救灾应急小组紧急赶赴灾区,现场协调指导救灾工作。
24日凌晨2:50,省民政厅副厅长戚锡生陪同国务院工作组从南京禄口机场赶往阜宁受灾地区。同时,协助新闻媒体记者连夜赶往灾区。
三、迅速调拨救灾物资
23日晚,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巡视员凌航连夜主持召开救灾应急指挥部紧急会议,调集人力物力,全力以赴做好查核灾情、物资调运等工作。
23日晚,当地民政部门从救灾物资储备系统中,紧急调集矿泉水2300箱,方便面400箱,八宝粥400箱,牛奶200箱送达灾区。
6月24日凌晨,省级紧急调拨的首批350顶民政救灾帐篷冒雨运抵灾区,并连夜抓紧搭建。省级紧急调运的帐篷应急灯700盏已经到达受灾现场。另外,协调民政部救灾司紧急从国家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合肥库调拨1000顶救灾帐篷、2000张折叠床,从湖北库调拨10套应急照明设备。6月24日中央救灾物资已全部运抵灾区。
四、迅速拨付救助资金
根据省委省政府6月23日晚阜宁现场会议精神,按照省级救灾一级应急响应要求,24日8:30,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紧急下拨阜宁等地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转移安置及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受灾地区民政、财政部门将加强资金监管,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基本实现“五有”,即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五、迅速核查灾情
截至6月24日10时,龙卷风灾害共造成阜宁、射阳两县98人死亡,重伤152人,轻伤694人,紧急转移安置27910人。阜宁县倒塌损坏房屋1347户3200间;射阳县倒塌房屋493户1349间,一般损坏房屋396户1068间。2所小学房屋受损,8幢厂房损毁。具体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仍在进一步核查中。
六、迅速部署社会捐赠
6月24日早上,省社会捐助服务中心、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对外公布救灾捐赠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专项接收社会各界向盐城阜宁等地龙卷风灾害捐赠款物。截至6月24日17时30分,全省民政系统等共接受盐城6·23龙卷风自然灾害救灾捐赠3475.13万元。其中,民政和慈善系统接受捐赠3427.24万元(含省国资委系统认捐2300万元),红十字会系统接受捐赠47.89万元。
上午10时,省民政厅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罗志军书记、省政府石泰峰省长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力开展灾情核查、灾民救助工作的同时,及时开展厅机关献爱心捐款活动。机关干部职工带头积极响应,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想灾区人民之所想,急灾区人民之所急,踊跃捐款,奉献爱心。
24日下午,省民政厅会同省级机关工委部署省级机关献爱心活动。省级机关积极奉献爱心,省社会捐助服务中心已先后收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四个办公厅,以及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政府研究室、省国资委、省金融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省级机关干部职工捐款。
另外,为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各地志愿者队伍稳妥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协助受灾地区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七、迅速开展殡仪服务
6月23日14:30发生的盐城龙卷风冰雹特别重大灾害共造成98人死亡(其中,阜宁县97人、射阳县1人)。截至6月25日10:00,已火化24具遇难者遗体。
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从外地紧急向阜宁县殡仪馆调运冰棺62个,增派殡仪服务人员16人,对遇难者遗体全部提供免费整容化妆、免费火化等殡仪服务。另外,外地其他应急殡仪服务人员正在待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