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专项资金下达

26.04.2017  21:42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苏财农【2017】30号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22号),为了支持你市、县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经商省农委,现将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下达你们,用于小麦赤霉病应急防控、水稻重大病虫应急防控和统防统治、苏北五市重点蝗区蝗虫防控,请列入2017年预算支出科目“2130119防灾救灾”(详见附件)。

  请你市、县财政局会同同级农业主管部门,按照省农委的项目实施要求,尽快做好资金分配下达工作,并依据财政部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经法规,加快资金的拨付进度,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

  附件: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分配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