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罗永强谈冬季火灾防控

21.12.2018  16:53

  针对四季度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新华网特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罗永强做客新华访谈,就冬季火灾防范等话题与网友进行深入的交流。

  新华网:冬季的火灾形势是什么样的情况?

  罗永强:

  冬季,天气寒冷,风大物燥,用火用电频繁,历来是火灾高发的时段。再加上年底,企业赶工期、抢进度,超负荷生产;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节庆和促销活动密集,人流、物流、交通流大幅度增加,火灾风险加剧。

  分析近五年冬春季火灾,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火灾发生频率较高。平均每天发生火灾1106起,亡6.5人,明显高于夏秋季节,其中,起数高出30%,亡人数高出70%,伤人数、财产损失数也高于平时。二是重大火灾相对集中。近5年发生的18起重大火灾,其中13起发生在冬春期间,占重大火灾总数的72%。三是扑救困难。冬季建筑封闭严密,烟气难以排出,影响人员疏散,极易造成伤亡;北方地区室外冰冻、路滑,出水困难,影响灭火效率。

  新华网:针对冬季火灾形势,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首先我们提请国务院安委办召开了全国冬春火灾防控动员部署会、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部署从今年11月至明年3月,在全国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近日,我局还组织教育部、民政部等7部委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召开会议,按照“一部门一建议”的方式分别制发冬防工作建议书,对做好行业部门冬防工作进行再部署。

  近期,我局还将组织部分中央企业和大型连锁集团企业负责人进行会商研判,推动做好冬防工作。

  新华网:就社会单位和居民家庭来说,冬防要注意哪些事项?

  罗永强:

  从社会单位来说,主要是认真落实好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好“六个一”活动。

  一是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安全疏散、设施器材、用火用电、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等情况;特别是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举办大型商业促销活动单位要严格规范临时布展的用火用电,落实现场看护措施。对于建筑工地和生产企业,要重点对施工现场、生产车间、物流仓库、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查改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住人、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

  二是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照单整改。下大力解决管理缺位、设施损坏、疏散不畅、违章用火、违规用电等突出问题。

  三是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承诺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具体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明确维护保养责任,确保完好有效。

  五是组织一次全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 “一懂三会”,懂得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六是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单位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到这“六个一”,就具备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条件和技能。

  另外对于单位来讲,有这么几类单位要特别注意。

  一是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桑拿洗浴、歌舞娱乐、医院等等都是冬季火灾高发的地方,而且容易造成群死群伤。2014年12月15日,河南长垣皇冠歌舞厅火灾,造成12人死亡,28人受伤;2017年2月5日,浙江台州足馨堂足浴中心火灾,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都发生在人员密集场所。

  二是施工工地火灾也不容忽视。2017年发生的5起重大火灾,有3起发生在建筑工地:2017年2月25日,江西南昌一个会所因装修工人违规使用气焊,引燃沙发等可燃物引发火灾,造成10人死亡、13人受伤;11月18日,北京大兴西红门一“多合一”建筑发生火灾,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起火原因就是建筑物的地下冷库在施工安装调试期间,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产生的大量有毒烟气,扩散至住宿区域,致人伤亡;12月1日,天津河西区一个叫金尊府的高层建筑在装修施工时因遗留火源引燃装修垃圾,导致违规在工地住宿的10人死亡,5人受伤。

  三是养老机构。近5年,全国养老机构发生火灾405起,死亡133人,比较典型的有,2015年河南鲁山康乐园老年公寓火灾,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

  对居民家庭来说,学习掌握一些消防安全的常识,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能力是最重要的。进入冬季要开展“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 可燃物的三清活动。注重用火安全,不卧床吸烟,教育儿童不玩火,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在这里我要重点强调两点:

  一是用电安全。要购买和使用合格电器产品,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取暖设备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二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近5年我国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1万余起,其中3人以上亡人火灾有近40起,亡150多人,占亡人火灾总数的11%。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必须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这方面我们有很多惨痛的教训:2013年11月4日,河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村民自建房一层充电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2015年1月14日,浙江台州一小区住宅楼沿外墙搭建的简易停车棚内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2017年12月13日,北京朝阳一村民自建房一层过道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