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收费 岂能漫天要价

25.02.2016  11:37

  家里有危重病人需要转院,您会跟救护车讲价吗?据报道,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民王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父亲因为消化系统出血需要转到济南接受治疗,80公里的路程,救护车竟要价3600元。

  众所周知,在救护车垄断经营、患者病情危急的情况下不可能出现真正平等、理性的协商。所以,救护车收费标准应该有统一规定,不应漫天要价。

  救护车“天价”收费事件之所以频频出现,首要原因是长期以来我国对救护车收费标准缺乏统一规定。目前,很多城市的救护车收费标准都不一样,仅有部分省份执行全省统一收费标准。由于国家缺乏统一规定和指导,某些地方规定就欠合理,也给了救护车乱收费的机会。希望有关方面在《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价格管理办法中,明确救护车运输收费标准和车上诊疗收费标准,并对违规收费行为严惩不贷。

  其次,要明确救护车的公益属性。救护车是承担生命急救任务的特殊车辆,不应该成为一种市场化的盈利车辆,因此,要么按照实际运行成本制定收费标准,然后打表计价收费;要么各级财政对救护车运行给予适当补贴。这样一来,救护车“天价”收费事件才有可能消失。期待有关方面从这类事件中吸取教训,早日明确救护车的特殊价值、公益属性。冯海宁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