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责任重于泰山

10.06.2015  13:30

  新华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张兴军、宋晓东)河南信阳“干尸男童”案传出最新进展,记者了解到,当事人家属获得的一纸赔偿清单认定:男童父母监护不力、救助站管理过失,两者分别承担15%的责任,而死者因自身患病承担70%的责任。消息一出,便引发议论,也让公众重新审视和反思,在这起悲剧中救助责任该如何看待。

  联合调查组此前认定,当事男童因患重度营养不良,最终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由于在开展救助的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信阳当地18位工作人员相继被处分,民政等单位被责令整改。对照这一调查结果,事件的责任划分显然“不成比例”,尤其是让未成年男童对自己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不但荒唐,也让人心寒。

  相对于善后赔偿,及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更加重要。仔细分析此前官方发布的事件通报可以发现,一连串的“没有”是关键词:“首先发现男童的派出所没有进行采血和信息比对、救助站在接收时没有及时发布寻亲公告、公安部门失踪人员信息没有互联互通、医院没有进行必要的病因检查和有效治疗……”而“没有”背后,其实是救助责任心的缺失。

  提到基层民政救助工作,人们常听到的往往是经费短缺、人手不足等,然而从上述施救细节来看,这类笼统模糊、大而化之的理由显然并不适用。在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制度流程基本齐备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和单位救助工作仍然漏洞百出、集体“掉链子”,凸显的恰恰是作风漂浮和责任心淡漠。

  民政救助是一个相互协调的系统工程。当事儿童走失后,相关部门步步失当、环环失守,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事实上,回顾近年来一些地方救助领域发生的悲惨个案,或多或少都能看到责任心缺失的影子。这也使得原本就欠账颇多的基层民政救助体系更显脆弱乏力。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对于普通人而言,这句古训或许只是一种道德训导;然而对民政救助工作来说,却堪称是一种重于泰山的职业责任。要修复和改进基层民政救助中的疏漏与短板,除了加大投入力度,还须强化救助责任意识,让救助人员内心真正具备爱的“温度”,这样才能筑牢守护弱者生命线的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