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道路救助基金垫付交通事故抢救费用突破10亿元

11.12.2017  17:17

  近日,扬州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受害者王某被一辆三轮摩托车撞伤后送往医院急救。肇事人为外来务工人员,发生事故后拒绝出面处理,并为逃避赔偿责任搬离暂住地。王某幼子年仅2岁,妻子无收入,王某是家中唯一的收入来源。面对高额的抢救费用,受害者家庭陷入了绝境。办案民警及时告知受害者可以申请道路救助基金予以救助。王某最终成功申请到61858.66元抢救费用。

  随着该笔抢救费的垫付,江苏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救助资金累计10亿元,惠及3.6万多个交通事故受害困难家庭,是全国第一家垫付突破10亿元的省份,垫付规模和受益人数稳居全国第一。

  我省道路救助基金设立以来,为遭遇交通事故无力负担医疗抢救费用的困难家庭提供紧急垫付,保障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治。江苏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救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只要符合救助条件,均可提出申请。从目前救助案件类型来看,受助者身份为非城镇户口占比超90%,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救助对象多为低收入困难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通过精准救助,切实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发挥了救助基金“保基本、惠民生、兜底线”的作用,在抢救生命,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省道路救助基金垫付和追偿规模领跑全国,双轮驱动,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