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救人溺亡未被认定见义勇为 官方:救好友不算

14.12.2016  01:37

  当地主管部门给家属出具的不予认定为见义勇为的答复书。

  家属代理律师向当地官方递交法律意见,认为应认定见义勇为。

  原标题:救同伴溺亡 家属申请见义勇为被拒

  成都郫县官方称“救好友不予认定”;家属奔走半年未果;法律界看法不一

  2016年6月10日,端午假期,来自成都的张正祥、于强、肖军、喻春祥等5个家庭共13人,来到郫县(现称成都市郫都区)安德镇出游。在此过程中,肖军及喻春祥落水,张正祥和于强闻讯前去施救未果。最后,四人中仅有喻春祥一人生还。

  张正祥的妻子周萍和于强的妻子钟敏,为了帮助丈夫申请认定“见义勇为”,在市县两级主管部门间反复,却被告知,由于其所救为同行好友,属于“履行特定义务”,因而无法认定。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法律界人士观点不一。有人认为,“特定义务”概念应在法律框架内阐述,上述主管部门属于“过度拓展”;也有人认为,由于目前关于“见义勇为”的定义,并无国家层面统一标准,地方有权自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