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03.12.2014  11:21

 

   谨记“忠诚”,抵制人情案  

   

 

  我是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批捕公诉科的一名检察官,工作中我始终谨记院训“忠诚”一词,对法律忠诚、对人民忠诚、对公平正义忠诚,面对朋友说情、熟人打听等情况,始终坚守底线。

  记得自己办理过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嫌疑人是一名家庭贫困的外来务工人员,因贪图小利而销售了价值20万余元的假冒品牌白酒,因其销售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严重的刑罚。在我提审嫌疑人的时候,他悔恨地说:“检察官同志,我没有什么文化,当时只是想多赚点钱,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您帮帮我吧。

  我告诉他:“你把自己所做的事如实供述,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会把你的认罪态度反映给法院,争取宽大处理。”没想到提审后的第二天,嫌疑人家属就开始打听我的信息,并找到了我报考驾校的教练,让教练帮他说情。当时我正在学车,教练是一名技能娴熟的老司机,为人也忠厚老实,在我学车的时候给过我很大的帮助和指导,对于他,我十分尊敬。教练和我谈到了嫌疑人的事,他说:“这个人和我很熟,是个淳朴的农民,没什么文化,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你能不能放他一马?

  听完教练的话,我内心是矛盾的。对于教练我不能当面驳斥,但我要对得起身上的这枚检徽,不能违背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我郑重地对教练说:“考虑到嫌疑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会尽我所能的帮助他,但是不追究他的责任是不可能的,希望教练您能理解我的工作。

  不为人情所动摇,不办人情案,是我们检察人员应当遵守的纪律,也是对于检察事业忠诚的体现。这也是我今后不懈的追求。(王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