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政法工作新亮点 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成绩单群众点赞

28.01.2015  21:03

              在全国押犯达165万多人、构成更加复杂、监管压力和改造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全国监狱实现了持续安全稳定;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2万多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7.8万场次;174个县无律师问题已全部解决,第一次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县域全覆盖;全国法律援助受援人总数达到近139万人次;全国共调解矛盾纠纷933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7%;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23.7万人,累计解除矫正150.5万人……

  2014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交出了一份让广大人民群众点赞的“成绩单”。

  一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严格规范减假暂司法公信力提升

  监狱工作是一个特殊战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特殊作用。

  2014年,全国监狱系统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中政委[2014]5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的管理及考核,从严适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此外,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修订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和《监狱计分考评奖罚罪犯规定》,在制度上确保监狱严格规范刑罚执行。

  为狠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国监狱系统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活动。对近两年来监狱首次办理的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保外就医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严肃查处执法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推进深化狱务公开,司法部在山西等9省(市)11所监狱开展狱务公开试点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确保司法公正,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截至目前,在全国押犯达165万多人,构成日益复杂,监管压力和改造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全国监狱没有发生重大狱内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疫情,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2万多人

  戒毒工作是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2014年7月11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召开,并在会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截至目前,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2万多人,收治戒毒康复人员近6000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作为中心任务,大力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针对戒毒工作性质和戒毒人员特点,推进工作方式方法由一般行为矫治向戒毒医疗、心理矫治和体能康复转变,场所基本实现了对戒毒人员心理咨询全覆盖;部分省份实现了医保全员覆盖,年诊疗约194万人次,同比增长44万人次;为在所人员提供适宜、安全的劳动岗位19.6万个,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率90%,其中获证率91%。

  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司法部相继出台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警戒工作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4项部颁规范性文件,戒毒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戒毒康复试点工作。现建成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325个,为社区(村居)培训工作人员3300余人次。

 

              社区矫正步入全面推进发展阶段

  社区矫正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2014年步入全面推进发展阶段,监管教育帮扶工作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保障能力有了新提高,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了新发展、新突破。

  截至2014年底,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23.7万人,累计解除矫正150.5万人。其中,2014年新接收43.1万人,解除矫正38.1万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73.2万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重新犯罪率保持在0.2%左右的较低水平。

  2014年5月27日,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作出了部署。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司法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目前,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97%的地(市、州)和91%的县(区、市)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立了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达8万多人,社会志愿者达68万多人。

  社区矫正工作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2014年,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达11.38亿元,全国共建立县(区)社区矫正中心1108个,社区服务基地24032个,教育基地8875个,就业基地8013个。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效果提高

  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工作的教育引导作用,2014年,中宣部、司法部出台《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并召开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

  与此同时,各地以深化“法律六进”为目的,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全国开展各层次主题活动7.8万场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1.2亿多份。

  广泛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司法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播出“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专题晚会,各地共有260余名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宪法座谈会等活动,全国40万所中小学都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

  推动领导干部、公务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2014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网上考试、无纸化考试等1120多万人次。

  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在中国普法网发布信息3万多条,在中国普法网官方微博发布消息16000多条;举办了第十届全国法治漫画、动画、微电影征集活动,编印400多件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工作,编制中英文版对外法治宣传资料,开办中国普法网英文版,开展涉司法行政人权保障工作成就宣传。

  解决174个县无律师实现新突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其中,完备的律师服务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器”,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防护盾”。

  司法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指导全国律协制定《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进一步明确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建立健全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

  同时,司法部研究出台《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无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采取积极措施,全部解决了174个县无律师的问题,实现历史性突破。

  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也在不断加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公证员任免工作有序推进,2014年新任命公证员500名,举办了全国公证管理干部培训班。

              更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2014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4万余件,全国法律援助受援人总数达到近139万人次。

  为帮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司法部推动各地调整补充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将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联系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人群。目前,全国分别有23个和19个省份调整了补充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

  在加强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推动国务院、中央军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重点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维权等问题,研究提出落实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地方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活动,深化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

  在便民服务方面,继续深化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司法部指导各地继续加大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力度,2014年,全国共建立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2400多个,同比增长11.5%。同时,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着力推进基层工作站点建设,依托司法所和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8万余个。

  调解矛盾纠纷933余万件成功率97%

  有人曾作过很形象的比喻:如果将司法比作一条生产线,从一端输入的是处于激烈冲突状态的矛盾纠纷,从另一端输出的则是公平和正义。由此可见,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就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公正、实现和谐。

  2014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巩固完善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的同时,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去年全国共调解矛盾纠纷933余万件,调解成功率97%。

  为适应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需要,在总结各地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司法部制定印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从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

  各地大力加强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14年,全国共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3.6万个,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110余万件。

  展现良好风貌涌现大批先锋模范

  队伍是兴业发展的根本。

  过去一年,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过硬”“三严三实”“五个坚持”和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的要求,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涌现了一大批先锋模范人物。

  江西省芦溪县宣风镇司法所所长杨斌圣30多年如一日,用真诚对待事业、用真情关爱群众,哪里有矛盾纠纷就出现在哪里。他亲自和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7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 2011年3月被确诊患癌症后,虽然单位领导“强制”他脱岗治疗和休养,他却只在医院住了一天就返回工作岗位,患病以来调解矛盾纠纷400多件。

  2014年,司法部为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等7个单位记集体一等功,追授江苏省如皋市司法所长刘荣贵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模称号,授予和追授杨斌圣、四川省兴文县司法局彭传忠等9名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称号。与此同时,司法部通报表扬了一大批全国监狱戒毒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

 

              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司法协助新进展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45.4万人报名,35.3万人参考创历史新高。

  为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岗位职责、考务管理规定,并与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厉打击考试作弊和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共查处替考、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等违纪考生80余人,实现了考风、考纪和考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司法鉴定作为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为审判机关提供了及时有效的科学鉴定依据,为维护被鉴定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司法鉴定机构4876家,司法鉴定人55206人,其中51%具有高级职称,76%具有本科以上学历,13%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年龄在30~50岁之间的占62%,司法鉴定机构布局结构、队伍结构进一步合理。鉴定业务总量达167.5万余件,其中鉴定援助3.2万件。司法鉴定投诉率继续下降至0.09%。

  此外,司法协助与外事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4年,司法部共与外方签署了3个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意大利共和国司法部关于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波兰共和国司法部关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蒙古国法律部关于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为与相关国家在法律领域的长期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积极推进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司法行政机关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

  2014年,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法制和改革工作信息公开。2014年,通过司法部政府网站、法制日报等途径发布《司法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司法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止2013年底)》和《司法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重点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推进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2014年4月18日通过司法部政府网站公开司法部部门预算信息(不含监狱等支出);2014年7月18日公开司法部部门决算信息(不含监狱等支出)。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4年,司法部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逐步形成由部办公厅(信息中心)负责受理,各相关司局具体办理,法制司负责审核,信息中心负责送达、邮寄和保存的信息公开办理流程。2014年,信息中心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4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

  在加强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推动国务院、中央军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重点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维权等问题,研究提出落实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地方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活动,深化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

  在便民服务方面,继续深化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司法部指导各地继续加大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力度,2014年,全国共建立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2400多个,同比增长11.5%。同时,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着力推进基层工作站点建设,依托司法所和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8万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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