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政府采购行为全程管理制度化

29.01.2015  13:32

  建立政府采购“双向询价”制度,保证质量服务和价格公平合理。分别由采购单位自行向市场询价,招投标服务中心按程序向供货商询价,两者所询价格进行综合评估,在质量服务相同情况下,价格低者中标或成交。坚持采购信息发布的公开,保证采购结果的公正性。在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的同时,将采购文件内容全部上传公布,使投标供应商可全面了解采购项目信息,让有意参加政府采购竞争的供应商都能知道政府采购信息,确保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权利,同时又能接受全社会、特别是未中标供应商的监督,确保政府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向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上报采购项目的数量及金额,实行备案制。监督管理部门对参与的供货商审核资质,严把准入关,全程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保证采购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首先要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等。其次是成立由采购人代表、技术专家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并由谈判小组拟订谈判内容、负责谈判轮次及每个轮次的谈判重点。最后,由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出具的中标候选人,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现场宣布中标供应商和中标价格。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项目验收工作,保证政府采购质量。通用设备验收,采购人成立由纪检、财务和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联合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对于技术复杂的专用设备,验收时除上述人员外还应聘请技术专家和质量检测机构人员参与验收工作。 
  通过将政府采购行为全程纳入制度化管理,2014年,全区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4150.6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2211.77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938.87万元,节约率为13.7%。  (淮安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