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专业培训

12.04.2016  10:20

  近日,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省财政厅举办2016年全省第一期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人员培训班,全省各地代理机构及有关人员约890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由南京师范大学承办,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有关市财政局等长期从事业务监管和实务操作的人员授课,内容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投诉处理与案例解析、《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解读、政府采购实务操作等。培训结合实际,重点突出了社会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等方面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得到了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据统计,学员满意率为95.1%)。

  自2014年政府采购法修正案将社会代理机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以来,我省代理机构数量和从业人员呈逐年增长趋势。截至目前,全省已登记备案采购代理机构366家,从业人员近5000人。对此,省财政厅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要求,依法加强备案管理,开展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代理机构规范操作,推动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