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李建平: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要做到“四个加强”

24.10.2014  10:40

    10月13日,李建平副巡视员带领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到省政府采购中心,召开专题调研会,听取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李建平副厅长在听取了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关基础工作、购买服务、机构现状、工作建议等情况后,对采购中心工作予以了肯定。同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业务学习。 作为政府采购操作机构的人员,尤其要重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 

    二是要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研究和创新。 在实际工作中要多注重加强对采购方式,以及批量采购、服务采购等方面的研究; 

   三是要加强与厅相关业务处室的工作相互衔接。 政府采购中心要及时为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提供情况资料和工作建议; 

    四是要加强风险廉政控制。 要关口前移,把廉政要求贯彻落实于制定标书、专家论证之中,防止形式上的过程公正。要严格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财政厅八项规定”等廉政戒律,与采购人、供应商接触要守住底线,树好采购中心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