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部署开展火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07.01.2015  01:17

  为吸取哈尔滨“1.2”火灾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黑龙江省政府决定,从1月5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包括:地下商业经营场所、商场、市场、超市、客运车站候车室、证劵金融交易场所、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以及旅游、宗教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公众聚集场所;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健身中心、咖啡厅、游戏厅、茶馆、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仓库、物流、商品批发、粮食储存等物资集中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镇棚户区、筒子楼、回字型楼、城中村等城乡易燃建筑密集区。

  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内容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防烟分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筑外墙上是否设置火灾时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的广告牌、装饰灯等。消火栓、灭火器材、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是否充足、功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按照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用水量是否满足要求,消防水池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建筑物顶棚、墙面、地面、窗帘、幕布等部位选用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规定,周边是否存在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违章搭建建筑。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公共娱乐场所内是否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或容留人员住宿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动火作业行为;地下场所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餐饮场所营业厅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燃气使用场所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和紧急事故切断阀等防护措施;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大排查大整治的方式为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要组织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彻底排查整治。市(地)政府(行署)要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和抽查。省政府抽调相关部门和专家、媒体,采取暗访暗查、突击检查和“四不两直”等方式,不定期开展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