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部署“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02.03.2016  11:04

  3月1日,省政府在南京召开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部署新要求。副省长许津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专题组组长王元慧就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作了工作部署。
  许津荣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新常态下服务发展的务实举措,是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要推进信息共享,加快构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2016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要健全监管体系,严格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制定后续监管办法,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要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测分析,加快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要优化服务质量,坚持服务为先、管在其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统筹推进和协作配合力度,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王元慧指出,贯彻《实施意见》,要在全省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落实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协同监管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充分体现职责法定、协同监管、信用约束、社会共治原则。要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五个问题:一是构建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动更多的职能部门参与应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依托平台建立共联、共享、共管的市场监管新机制。二是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防止监管真空,防范监管风险。三是明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严格依法履职。四是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建立政府部门间联动响应机制,做好证照管理衔接工作。五是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与工商部门间分别建立联合惩戒工作机制,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部门间的协作网,实现失信当事人监管信息和数据交换与共享,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