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年首批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成功发行

02.06.2015  21:06

  2日上午,记者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6月1日,江苏省财政厅代表江苏省政府在北京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承销子系统,面向40家2015年第一批江苏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承销团成员,由南京银行作为簿记管理人,采用簿记建档方式,成功定向发行了448.7亿余元置换债券。

  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5]102号)部署和要求,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积极支持下,6月1日,江苏省财政厅代表江苏省政府在北京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承销子系统,面向40家2015年第一批江苏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承销团成员,由南京银行作为簿记管理人,采用簿记建档方式,成功定向发行了4487213万元置换债券。其中,一般债券3394854万元,专项债券1092359万元。

  据悉,江苏省是全国第一个进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的地区,财政部国库司(支付中心)杨瑞金副主任亲临现场指导,并给予高度评价,称赞江苏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工作领导重视、组织精细、部门协调、措施得力,市场化程度高,为全国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工作树立了标杆。省审计厅派员对发行现场进行了全程监督。中国农业银行作为主承销商也派员参加了现场簿记活动。

  本次置换债券各期限全部募满,其中一般债券共募得3年期债券678971万元、5年期债券1018456万元、7年期债券1018456万元和10年期债券678971万元,中标利率分别为3.32%、3.71%、4.03%和4.05%;专项债券共募得3年期债券218472万元、5年期债券327708万元、7年期债券327708万元和10年期债券218471万元,中标利率分别为3.32%、3.71%、4.03%和4.05%。

  本次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的圆满成功,对于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防范债务风险,促进稳投资、稳增长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