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政府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04.11.2014  21:40

  11月3日,丰县县长郭学习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班子在当地成员和县委办、政府办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计30余人参加了学习活动。
      郭学习在学习会上强调,《意见》是审计机关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的法宝。它的发布,利于审计机关更好地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正确履行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郭学习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意见》政府是责任主体,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协调配合,从维护法律尊严、推进依法治县的高度,认真搞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既要关心、支持审计工作,为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又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形成审计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开展审计监督。《意见》的发布为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县审计局作为全县审计工作的具体组织者、执行者,必须要勇于担当、有所作为,秉公用好审计监督权,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加快审计的创新转型,真正发挥好审计监督在促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保障作用。三是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力度,在问题整改与结论落实的刚性上下功夫。相关部门要与审计部门做好配合,强化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设,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上,县审计局局长周长青传达了审计署电视电话会议上刘家义审计长讲话精神,解读了《意见》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就当前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了汇报。
      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审计在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上发挥的重要作用,围绕《意见》有关的亮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就审计如何强化对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有效监督积极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为推动地方审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胡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