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级政府的重点事项将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

27.12.2016  18:42

        江苏严格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并且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近日,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各级政府推进的重点事项和重大建设任务,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公平竞争。

        政府投资范围被进一步严格界定。江苏明确,今后,政府投资资金只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公益服务、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江苏将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进一步开放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配售电、国防科技等领域,确保市场准入对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鼓励和引导民资进入。值得关注的是,江苏此次还明确提出,各级政府推进的重点事项和重大建设任务,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实行公平竞争,一般不再新设国有企业或指定既有国有企业承担投资建设任务。

        在鼓励民间投资方面,《意见》 特别提出,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充分利用国家向地方政府和民间资本放开城际铁路等非干线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机遇,力争尽快在部分条件成熟的铁路项目取得突破,率先引入民间资本。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公路建设,推动公路养护管理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民间资本。(钱奕羽)

来源:  金陵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