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4.03.2017  15:33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6年8月15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法制办进行了巡视。2016年12月29日,巡视组向法制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迅速落实反馈意见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办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省委李强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巡视办有关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办党组要求全办上下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迅速认真、不折不扣、全面彻底地抓紧抓实抓好,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经得起“回头看”、经得起下一次巡视检验。两个月来,办党组和各党支部通过层层动员部署、集中学习讨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多种方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落实省委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率先垂范。围绕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办党组专门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整改期间,办里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1次整改动员部署会、1次办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3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进落实整改任务。2017年1月19日,办党组专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聚焦巡视反馈意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逐项对照检查,主动对号入座,深入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
  (三)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要求,办党组深入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举措,专门制定并下发了《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主要问题和3个方面意见建议分解为118条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问题清单、整改要求清单和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保证了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积极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四)立行立改,见实见效。办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政治任务,对于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逐个销号;确需长期整改的,制定工作规划,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有效解决。截止目前,办党组已按整改方案全面实施整改,其中63条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到位,其余55条基本完成,部分持续时间较长的整改措施正在强力推进。为了确保整改效果,办党组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梳理、边完善,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先后修订、制定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严格办公经费使用和加强直属单位管理等方面的26项规章制度,从源头堵塞工作漏洞,确保整改落实长效化、制度化。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办党组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承办的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工作任务的落实上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梳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承办的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工作任务,在2017年1月10日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作了全面部署。二是于2017年2月重新修订《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催办查办工作制度》,建立了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制度,明确由人事处会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按月实施督查,督查情况将及时进行通报。三是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的要求,部署开展了全省行政执法程序重要制度优化试点工作,探索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各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推动苏州、无锡、泰州、淮安四个设区市和南京江北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在常州、镇江、徐州三个设区市各选取一个县(市、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关于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中深层次问题方面还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组织完成了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并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对13个设区的市、3个省直管县(市)和49个省级机关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考评情况由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进行了通报。近期将根据考评中发现和反映的问题,分别向考评对象下发整改意见书,并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二是组织对第一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成果进行了总结梳理,并筹备召开试点成果交流会,推广试点工作经验,部署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着力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提升行政机关重大决策法治化水平。
  (3)关于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法治需求回应还不够及时;对如何实现土地征收、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超前研判不够,措施建议不多问题。
  一是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组织起草并提请省政府于2017年2月印发了《省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科学确定重点立法项目,努力使政府立法同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相衔接、同国家立法进程相协调,从制度上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组织起草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1月印发了《关于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和原则、行政裁决程序和期限等,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行政裁决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行政裁决工作依法顺利开展。三是加大对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和行政不作为等方面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力度,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发送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及时向行政机关提示依法行政风险点。四是针对近年来信息公开案件多发特点,专门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手册》,为全省行政机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指导。
  (4)关于对中央和省委部署的一些改革试点工作,习惯于被动等待,等上级安排、等外省成功经验,站在全局高度主动思考、提供法制保障不够问题。
  一是主动加强与省人大法工委对接,推动将《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列为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省人大常委会拟于2017年7月进行第一次审议。为充分发挥开发园区作为开放型经济的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开发园区立法,为开发园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经积极沟通协调,省人大常委会将原2017年立法调研项目《江苏省开发区管理条例》,调整为正式项目,计划于9月份进行第一次审议。二是认真做好《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省科技厅的沟通协调,帮助指导其按照立法程序加快推进《条例》的起草工作,尽快将草案送审稿报送省政府。三是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为加强我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提供了制度支持。四是研究提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
  2、关于责任担当意识比较缺乏问题的整改情况。
  (5)关于办党组在保障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问题。
  一是通过办党组(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要活动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总目标,于2017年1月10日组织召开了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对2017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要求和具体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组织审核完成了《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进一步推动财税体制改革;正在组织审核修改省政府规章《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草案)》,为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传承优秀文化遗产提供法治保障。三是起草完成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规则》《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助理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
  (6)关于在行政立法中囿于部门利益,有时过于迁就,坚持原则不够,对行政立法部门化倾向和争权诿责现象动真碰硬不够,缺乏担当精神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草案,坚持运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2月上旬对《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一个月。二是邀请第三方就部门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项目进行论证、评估,由法制办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审核建议并报省政府。三是对立法过程中实在难以解决、难以协调的问题,依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审查协调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政府立法工作中法规规章审查程序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防止久拖不决。
  (7)关于有些工作在处理过程中缺乏政治敏锐性,深入调研不够,前瞻性和指导性不强问题。
  一是积极掌握改革动向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加强预判性、针对性立法调研,充分发挥立法对实践的能动作用和引导功能。二是针对基层涉法涉诉类矛盾纠纷多发态势,加强对热点、敏感、矛盾复杂纠纷信息的预知研判和预防处置。2017年1月10日,专门向省综治办报送了《2016年全省行政调解工作分析报告》。同时针对近期常州武进区近千名村民因征收土地矛盾对省政府13个征地批复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报送行政复议应诉情况专报,就预防处理提出建议。三是认真做好省政府与省法院联合召开的全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席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加强工作研究和对接。
  (8)关于工作创一流的勇气和信心不足,攻坚克难意识不强,干事创业锐气不够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作风,脚踏实地、苦干实干,做出实实在在的业绩。二是组织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市、县政府依法及时核发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针对县级市场监管“三合一”工作,对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执法方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明确要求并推动做到“使用一种执法证件、一种执法着装、一种执法标识、一种执法流程、一种执法文书”。三是针对少数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不规范的问题,结合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和三年一次的换证工作,对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重点清理,确保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规范到位。四是邀请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编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就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法律问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意见建议,并于2017年2月16日专门向国务院法制办报送了《关于江苏省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情况的报告》。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3、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关于办党组会很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提要求多、督促检查少,抓得不紧、指导不力问题。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办党组抓党建工作的制度、要求和责任。二是经办党组会议明确,每年召开两次办党组专题会议,及时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三是建立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加大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10)关于机关党支部设置不尽合理,有的支部由几个处室组成联合支部,支部工作协调难度大,活动难以开展,有些支部党员甚至不知道支部的书记和支委是谁,支部作用弱化、功能空化的现象比较明显,有的党支部缺乏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支部从未开过支委会,从未上过党课等问题。
  一是根据中央、省委和省级机关工委关于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规定和要求,专门制定并于2017年2月印发了《关于加强省法制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及时调整设置党支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党组织设置方式,三名党员以上的处室均设立党支部,经调整,目前共有11个党支部。同时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党的坚强战斗堡垒。三是鼓励、支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读书观影、交心谈心等活动,加强支部之间和支部内部的互动交流,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四是组织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指导,并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全部培训一次。
  (11)关于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榜样的力量彰显不足,有的党员党性意识薄弱,履行党员义务的意识欠缺,有的党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差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向2016年省先进工作者邢丽同志和省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乔中龙同志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认真总结近年来“三解三促”活动经验,形成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为基层服务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民情微调研”和党员干部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三是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沟通交流,畅通机关党员与基层群众的互动渠道,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
  (12)关于机关党委曾长期不换届,基层支部也未按时换届改选问题。
  认真学习《党章》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委、基层支部换届改选的具体要求,按期组织换届改选。
  4、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比较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关于办党组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没有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建工作的计划性和系统性不够强,受业务工作挤压情况较为突出,“两张皮”现象比较明显问题。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一季度筹备召开政府法制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安排。二是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落实机制,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全办年度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安排,纳入全办月度工作安排,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三是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印发了《2017年省法制办机关党的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具体任务,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14)关于有的党组成员和支部负责人对党建工作不够积极、不够上心,有的党组成员不能按时、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的同志把组织活动当作一种负担,有的支部书记忙于业务、疏于党建,对党务工作不熟悉,尽责不够,消极应付问题。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照检查组织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所有党组成员必须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监督。同时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四是强化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一岗双责”的要求。
  (15)关于机关党务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有些同志工作不适应,少数同志把自己看成是“退二线干部”,积极性不高,缺乏活力,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委的重要地位和职责任务,增强开展党建工作的使命感、光荣感。二是加强思想引导和业务培训,通过个别谈心、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组织开展活动等多种形式,提升机关党委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发挥机关党委的职能作用。三是精心挑选合适人员,充实、配强党建干部。四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和文化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和谐向上的机关工作氛围。
  5、关于思想政治工作呆板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6)关于办党组对机关干部的思想状况了解不够,对干部职工成长进步的多方面、多层次需求掌握不透,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谈心谈话活动常态化机制。1月份,办党组书记与办分管领导、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同时主持召开了由不同岗位、不同职级人员参加的机关工作人员座谈会,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办分管领导也组织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机关干部的思想和需求。二是进一步畅通机关干部反映问题渠道,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的诉求及时掌握并跟踪抓好落实。三是开展了送温暖和帮扶慰问活动,积极为党员干部排忧解难。
  (17)关于对机关内部的不正之风有时听之任之,整治不力,弘扬正能量不够的问题。
  一是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坚守底线。二是加强机关纪委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权力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预防在先。
  (18)关于支部与支部之间缺乏沟通互动,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缺少真情交流,党员中普遍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党组织缺乏大家庭的温暖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的交流制度,及时掌握党员思想状况,帮助党员排忧解难。二是结合支部改选,重新划分了机关党小组,要求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开展党日活动,引导党员互学互帮互管。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党员集体活动,加强支部与支部、党员与党员之间的交流互动。
  (19)关于思想政治工作形式呆板、方法单一、效果不佳问题。
  一是加强党史学习和传统教育,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时代内涵。全年安排1—2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赴红色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或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地区参观见学。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中心组带支部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
  6、关于立法调研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20)关于办党组对行政立法草案征求意见不够到位,面对面听取干部和群众意见不够,集民意汇民智的渠道和途径不畅;有时只注重了解行政机关强化管理的需求,对人民群众关注什么、期盼什么、需要什么研究不够,回应群众关切不及时;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组织、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方面的成效不够显著问题。
  一是提高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度。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立法草案,积极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并采取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面对面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建议。二是积极关注“两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对于涉及地方立法项目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研究论证,主动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职责推动相关地方立法进程。三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严格落实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进一步加强江苏政府法制网建设,完善了立法征求意见栏目设置,强化了互动沟通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四是在政府规章出台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权威解读,使各方面准确理解立法的背景、目的和内容。
  (21)关于指导推进市县两级政府法制部门建设不够有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还缺少有效的手段和办法,办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存在“走马观花”现象,真正沉下去和基层一道“解剖麻雀”,研究问题不多问题。
  一是组织研究起草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省委“大走访大落实”活动要求,开展以“找问题、补短板、改作风、提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抓落实行动,以基层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解决一批基层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相关制度,改进调查研究方法,紧紧围绕基层困惑和实际困难,开展专项调研、现场调研。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7、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22)关于办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很少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部署和加强党建工作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贯彻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了办党组在抓党建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和主体责任。二是于2017年2月印发了《2017年省法制办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明确办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及时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23)关于对新形势下法制工作面临的廉政风险认识不足,扎紧制度的笼子、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的紧迫感不强;行政立法、合法合规审核把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仲裁等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和措施不够健全和完善,压力传导有层层衰减现象;监督责任缺失严重问题。
  一是加强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破除法制办是“清水衙门”、不会违法触纪的错误观念,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二是于2017年2月中旬,由办党组配合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开展了纪检工作专题调研,共对法制办6名厅级干部、25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访谈,同时针对行政立法、合法合规审核把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仲裁工作等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研究、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三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办党组书记与办党组成员、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
  (24)关于对信访件的处理没有按照办理规定执行,出现遗失信访件情况的问题。
  一是于2017年2月重新修订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访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件登记、交办、转办、促办、复核、回复等各项工作流程,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秘书行政处专门明确一名处级干部具体负责信访工作,所有信访件办理情况及办理过程留痕归档,不定期开展检查、讲评。三是严格执行信访接待值班制度,明确接待责任人,规范接待行为。四是针对信访件遗失问题,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25)关于近三年来没有查处过一起案件和违纪问题,机关纪委成立后,工作力度不够,在建章立制上欠账较多,在执纪问责上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对近三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风险点进行认真排查,形成排查工作报告;二是督促机关纪委把握运用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经常性地对党员干部“咬耳、扯袖”,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查处。三是制定《机关纪委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查处,及时向办党组汇报工作情况。
  (26)关于办党组成员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一岗双责”意识还不够强,对干部的监督流于形式,管理比较松散问题。
  一是组织全办处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二是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2017年1月以来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请休假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办公秩序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申请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强化管理监督。三是从严从实抓工作纪律约束,严格规范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积极推动形成严管干部新常态。
  8、关于干部培养管理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27)关于近几年新进机关干部中有不少同志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背景,有时无法满足政府法制工作更高层次的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事业的发展;办党组对这些干部进行培养培训通盘考虑不够,营造学习研究法律知识的氛围不足,对业务骨干重使用轻培养,锻炼提高能力的渠道不畅、方法不多;尽管办党组出台了一些在职培训与学历提升方面的政策文件,但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根据《干部教育培训条例》,于2017年2月重新修订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干部培训制度》《关于在编人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实施意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机关干部参加在职法律博士、硕士学习,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全办营造学习研究法律知识的浓厚氛围。二是组织从高校、律师事务所聘任了10名法律助理,充实到各业务处室,加强工作交流,提升机关干部实务操作能力。三是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789”青年干部统筹选配计划,积极推荐本办优秀业务骨干。
  (28)关于干部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验的比例偏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偏弱;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缺乏,有些处室岗位长时间不轮岗问题。
  一是继续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拓展本办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渠道,丰富机关干部的基层工作经历。二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委派机关干部到下属事业单位任职锻炼,增强机关干部基层领导经验。三是于2017年2月制定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进一步健全机关干部常态化轮岗交流机制,对于在同一岗位工作超过5年的干部,均列入交流计划、逐步实施。
  (29)关于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混岗情况比较突出,“研究中心不研究,事务中心不理事”的现象客观存在问题。
  一是组织对机关和事业单位混岗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已将事业编制的人员定岗到事业单位。二是强化了研究中心的研究职责,积极推进《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研究》《政府合同审查问题研究》《开发区法律问题指导意见研究》以及《行政裁决问题》等重点课题研究,对当前法治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理论探索。同时广泛征集2017年课题选题,加强针对性研究。三是完善了法律事务中心工作制度,督促起草《江苏省行政应诉办法》,修订、编辑《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手册》,更好地发挥法律事务中心职能作用。
  9、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30)关于办党组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不够坚决,“三公经费”压减不实,存在转移支出、虚报瞒报问题;2013至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实际费用超决算报表54.28%,且虚报决算报表,造成帐表不符问题。
  一是于2017年2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申请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使用公车的具体情形,并要求公务用车必须经网上办公平台申请,且需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派车。二是明确规定办机关不再借用下属单位车辆且不代付下属单位车辆开支,切实压减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三是查漏补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1)关于机关作风建设讲的多,落实少;文山会海问题仍未得到切实有效解决,少数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不够严格,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慵懒散”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存在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驰而不息地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二是于2017年2月重新修订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议制度》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文办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会议和文件管理,严格控制年度会议和发文数量。认真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实行会议申报同时提交会议预算申请,没有经审批的会议签报单,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会议费用。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干部日常考核制度,每月组织出勤检查,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按季度进行通报,对个别经常迟到早退、工作拖沓、存在“慵懒散”行为的人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10、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32)关于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缺少制约和监督,存在收入不入账、报销手续不规范、财务会计资料不完整、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有的将培训收入交由培训承办单位代收,资金体外循环,未及时足额上缴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于2017年2月制定了《法律事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财务管理,确保收支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二是加强了办机关财务对事务中心财务的监督,办机关财务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反馈事务中心,并签字确认。发现不符合财务制度的事项一律不予报支。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实行收支两条线,切实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办财务进一步加强对事务中心的办班管理,今后对每次参培人数、收费项目及金额、支出项目及金额全部建立明细台账,切实将各类培训收支全额纳入单位财务管理和核算。
  (33)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凭证附件不全,报销凭证有的无发票,有的大额开支未附合同,有的接待费未按规定审批,无法确定接待事由及接待标准,有的办公费支出未附明细清单,有的政府采购指定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还有部分行政运行费用在项目费用中列支,挤占项目专项经费问题。
  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于2017年2月重新修订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程序的通知》,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手续,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和奖金补贴等开支,对不真实、不合理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入账。二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规定,不挤占项目资金,对确需做出调整或者改变资金用途的一律向财政部门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三是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了《财会基础知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推进财会工作规范化。
  (34)关于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税金未逐月进行申报,部分讲课费、翻译费、课题评审费、专家论证费等劳务性支出未按规定申报个税问题。
  一是认真执行营改增规定,对事务中心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增值税申报。二是对讲课费、翻译费、课题评审费、专家论证费等劳务性支出,均要求在申领时注明“个税由收款个人自行缴纳”,避免漏税问题发生。
  三、持续深入推进,确保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两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暂时告一段落,但继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法制办党组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巡视组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久久为功,滴水穿石,不断推动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优先和突出位置,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防控、立足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向深入。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实践好“四种形态”。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牢抓实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意见的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对仍需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跟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直至彻底整改完毕。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抓治本,加快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规矩,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以整改工作推动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风清气正。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政府法制事业创新发展。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成效助力政府法制工作的创新发展。紧紧围绕“两聚一高”目标,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推进重要改革举措落地生效,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高水平的政府法制工作服务和保障好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5) 8339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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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