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到23项

26.02.2016  08:32

昨天,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财政部要求,我市2月1日起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前我市基金项目由28项减少到23项。

 

政府性基金是政府为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征收并且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近年来,我国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此次我市依规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标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跨省(区、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合并为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省级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合并为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经过这次清理规范,我市基金项目由28项减少到23项。在市财政局官网上更新公开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上,记者看到,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分为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收入归属中央两大类,分别有13项、10项。各项详细列出了征收标准、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备注、征收部门,比如城市公用事业附加项目,征收标准是城镇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3分钱、其他用电每千瓦时0.6分钱,备注“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免收,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征收部门为供电公司。

 

根据要求,严禁各级、各部门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凡未列入目录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作为取消项目处理,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当停止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支付。广大市民可上网查询相关清单目录。市财政局将及时更新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乱收费的行为。

 

 附:

 

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港口建设费。

 

收入归属中央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民航发展基金、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铁路建设基金、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旅游发展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