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常务会部署打好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战

25.11.2014  11:57

  11月24日,江苏省长李学勇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有关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打好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战。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以来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省政府以1号文件下发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大治理任务和具体措施;青奥会后,又出台了改善空气质量的九条措施,要求把保障“绿色青奥”的重点措施转化为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层层抓好贯彻落实,全省上下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加快电力等行业提标改造,大力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切实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强化工业污染和扬尘污染治理,全省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同比改善。

  会议指出,当前全省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主要是,一方面我省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尚未根本解决:从产业结构看,服务业占比仍然偏低,工业结构中重化工业占比较高;从能源结构看,能源消费总量大、结构不合理,煤炭在全省能源消费中占比近70%。另一方面,从当前污染防治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带来的工业、机动车、扬尘等污染相互叠加,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容量,全省PM2.5平均浓度尚未实现由升转降。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实现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把空气质量改善摆在实现全年目标的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好落实。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层层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二是进一步采取强化措施。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通知》,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一着不让抓好贯彻落实,坚定不移实现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对已出台的秸秆综合利用政策,省级财政做到应补尽补,各地财政也要落实相关补贴资金;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省级财政按相关政策足额补贴,各地财政也要落实配套资金;继续给予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示范改造每度电再加价1分的临时电价补贴。四是全力做好国家公祭日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参照青奥会空气质量保障特别管控方案,省内以南京市为主,13个市联防联控,协调周边地区共同参与,确保公祭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优良。(记者 任松筠)

编辑:钟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