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正式组建

23.04.2015  11:53

 

  会议现场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汉增

  4月13日下午,省财政厅召开“2015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组建情况通气会”,这标志着2015年我省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正式组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厅对报名机构的意愿承销额度、资产规模等指标综合考评,最终确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兴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广州银行、广发银行、苏州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恒丰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平安银行和国海证券等27家机构为2015年我省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成员,其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和中国银行等7家机构为主承销商,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和华夏银行等4家机构为副主承销商。同时,根据财政部规定,2015年我省政府专项债券承销团将与一般债券合并组建承销团,不再另行组建。

  国库处孙宏伟处长主持了此次会议,王汉增副厅长到会讲话。王厅长介绍了2014年我省地方债券发行情况以及2015年我省地方债券发行的安排,通报了2015年我省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组建情况,并就确保我省政府一般债券发行工作顺利完成提出了希望。按照规定,此次发行的我省政府一般债券用于置换存量债务。置换范围是经审计确认并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今年到期需偿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