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协委员冒雨报到 民生热点成为关注焦点

24.01.2016  09:55

  “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权益,高度重视乡村教师的发展,尽快修订江苏献血条例,加快培养我省养老护理人才……”昨天是出席江苏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委员们报到的日子,尽管寒风凛冽,飘洒着雨雪的天气格外寒冷,但委员们随身带来的提案却冒着“热气”,充满了浓浓的民生情怀。

  让流动的“花朵”入学不再难

  “建议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权益。”这是民进江苏省委提案关注的热点。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流动人口规模超过2亿,我省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超过1100万人,其中30岁以下的农民工占到总人数的45.1%,这意味着有近一半的农民工可能面临子女随迁入学问题。

  “努力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就地入学问题,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由于资金、师资、土地等各种资源配置的制约,要将民工子女全面纳入到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中,依然任重道远。”省政协委员、南京市秦淮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潘春雷是上述提案主要成员之一,他说,目前公共教育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无法消化日益增多的流动人口子女,南京等地不得不设置入学门槛,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在南京入读公办学校需要五证齐全。“这就不得不将一批儿童挡在义务教育免费就读的阳光之外,群众反响强烈。不仅如此,目前我省还有15%的流动人口子女在条件落后的民办学校就读。

  “衡量一个社会、一个区域教育发展水平,不仅要看有多少人享受到优质教育,更要看教育的普惠性成效如何。”潘春雷建议,加大省级教育财政支持扶持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投入,在统筹安排教育附加费分配使用时,充分考虑到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外来人口子女较多地区的实际困难,予以资金和政策倾斜,从源头上化解入学难。定期对流动人口子弟学校教师进行特殊培训,提升他们教育流动儿童的能力和水平。

  破解护理“人才荒”,让老有所养

  “银发浪潮”扑面而来,如何让江苏1500多万老人“老有所养”,成为委员们关心的热点。

  民进江苏省委的一份集体提案建议,加快培养我省养老护理人才,破解养老护理“人才荒”。

  提案显示,从2015年起,我省80周岁以上高龄占全省老年人口的15.3%;以人口普查中的老人部分失能比例为2.39%计算,我省失能老人为37.74万,失能老人与护理员若为6:1计算,则我省需要护理员6.29万,而资料表明,目前护理员缺失2万人,5年后将缺失3万人。

  养老护理人才为何严重匮乏?委员们深入调研后发现,待遇低是一个重要原因。苏南、苏中的多个养老院,护理人员待遇低,扣除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后,普遍为2000-3000元。

  “除了工资待遇低以外,养老护理工作内容高度重复、繁琐,护理员普遍缺乏归属感,护理员队伍很不稳定。”提案对南京某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分析,近年该校培养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服务与管理等方向毕业生80-90人/年,毕业后的专业对口学生为55-60人,3年后大致仅有4人留在原岗位,95%的学生流失到其他岗位。

  如何破解养老护理“人才荒”?委员们建议,在培养阶段对大中专养老护理员免费教学,同时提高养老护理员的收入水平,按照技术证书进行逐年补贴,建立工资的稳定增长机制。

  “还要切实解决养老护理员的实际生活困难。”提案呼吁优先解决外来养老护理员的廉租房租售、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等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建议每年“五一”、重阳节,省、市、县(区)都要表彰一批优秀的护理员,给护理员留有一定的名额评劳动模范,并建议国家设立护理节。

  缓解“血荒”,呼唤修订献血条例

  “血库告急!”2011年以来,我省血液供应出现持续性紧缺,个别地区呈常态化缺血趋势。如何缓解“血荒”?省政协委员袁晓虹在提案中建议,尽快修订《江苏省献血条例》。

  该《条例》2000年8月1日施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输血事业快速发展,修订《条例》势在必行。

  袁晓虹认为,修订《条例》,有助于保障临床用血的需求。她分析,近几年我省住院病人手术人次年均增幅10%左右,而我省供血量近年来增幅则维持在2%左右。修订现行《条例》,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职责,细化各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责任,强化不履职的罚则,可以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进展,保证临床用血需求。

  目前血液是无法制造、不可替代的稀缺医疗资源,只能通过献血者的捐献才能获得。而就目前来看,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全省人口献血率约为11‰,远低于香港、澳门的30‰和23‰,更低于世界高收入国家的45‰。现行《条例》一方面对献血适宜条件如献血年龄、一次献血量、献血间隔期等设限较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众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尚不完善,无偿献血人员的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不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众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

  袁晓虹提出了多条建议,比如将《条例》中的“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修改为“提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等。她还建议,献血者可以享有一天献血假,所在单位应视为出勤;献血员凭献血证可在江苏省内免除坐公交、医院挂号、游览公园的费用;健康、适龄的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应献血一次;建立血液费用定价机制。根据目前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发展需求和基本成熟的修改条件,她建议在今年完成修订。

  本报记者 宋金萍 蒋廷玉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