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协举行发展·民生专题协商座谈会

09.04.2022  14:52

   省政协举行发展·民生专题协商座谈会 ——

   献务实之言,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根据省政协年度重点工作安排,4月8日,省政协围绕“制定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举行发展·民生专题协商视频座谈会。

  制定《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年度重要立法项目,对于我省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与水平、满足全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增强此次专题协商座谈会质效,会前,省政协组织专题调研组赴山东学习调研;召开网络视频调研会,对宿迁、泰州兴化两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组织各设区市政协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开展网络议政等,多层次、多渠道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近3小时的座谈会,会场内外13位政协委员和专家为立管用好用、务实有效之法积极建言献策。省法院和省发改委、司法厅、财政厅、妇联负责同志现场作回应发言,充分体现对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高度重视和对政协工作的大力支持。

  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工作保障力度

  在全国率先制定发布《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清单》,出台公共法律服务省级专项规划,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服务平台……大家一致认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通过近十年的持续探索实践,目前立法的时机、条件较为成熟,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立法,能够把工作中形成的一系列有益经验做法固化定型,增强制度执行刚性。

  住苏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江苏省委副主委、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关注到,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各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和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一体化建设,对矛盾纠纷实现一站式受理、全链条解决。为此他建议,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大盘子”,引导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与运行,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

  “集民意、汇民智,充分开展民主协商,听取大家的需求与建议,把民意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基础,这样才能让公共法律服务真正走进群众、贴近基层。”无锡市惠山区洛社司法所所长张荣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建议。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律服务“”的问题,但如何解决“”的问题?南通市政协委员、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念建议,避免低价竞争降低服务质量,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公共法律服务,要根据服务量合理量化法律服务采购金额,确保达到正常市场化水平。

  促进多元供给,推动均衡普惠发展

  公共法律服务直接面向群众,他们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直接关系到更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的成色和底色,因此制定条例要树立均衡普惠鲜明导向。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秦艳秋建议,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流程、标准的设计,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推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从“全面覆盖”走向“更为有效的覆盖”。

  在省政协委员、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刘毓航看来,促进多元供给还要更多关注区域一体化,通过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合作机制,加强资源共享,促进优势互补。

  “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存在配置不均问题。”南通市崇川区实力法律服务所主任毕丽华点出了当前存在的“短板”,建议条例的制定要更加重视乡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

  盐城市政协委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戴红春对此进一步建议,优化资源配置并向农村倾斜、向科技融合、向产业聚焦。“可以鼓励公职律师、名校优生、法律服务志愿者等参与农村法律服务,为园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系统开展企业合规、财税合规等公共法律服务。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智能化精准化服务水平

  在“互联网+”新形势下,与会人员把目光更多聚焦到公共法律服务形式、手段、方式的创新和完善,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省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江苏运通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士灵建议,要把涉及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制定和实施的部门相关数据、信息、技术等整合打通,切实破解数据信息壁垒、孤岛现状,实现共享共治。

  “建议依托省级、各市大数据资源平台,为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技术支撑。”省政协委员、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高级合伙人王卉青认为,在公证服务领域,在依法保护当事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可以规定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

  无锡市政协委员、锡山区副区长保海燕建议,将不同人群的需求融入到设计模块,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例如在企业园区,以青年人工作生活等服务为着力点,更多关注劳动法和网络法律法规服务;在老城区则突出适合老年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目标。

  加快人才培养,规范健全监督考核

  培养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建好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监督,是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的基本保障。

  省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沈伟新建议,鼓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公共法律服务主管部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学院系(所)签订公共法律服务合作协议,组织师生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等法律公共服务,为法科学生提供法治社会实践机会和平台。

  作为一名村(居)法律顾问,江苏零距离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咏桦在日常法律服务工作中深感,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与奖惩机制。“对工作认真负责、作出积极贡献的村(居)法律顾问要给予一定奖励,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予以惩戒,通过健全制度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高质量发展。

  苏州市政协委员、江苏丁晓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婧提出,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的考核项目和内容要用更利于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发展的方式。例如,社区公共法律服务需要了解基层工作的律师,产业园公共法律服务需要了解园区政策的律师。(通讯员 朱筱毓 记者 方思伟)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