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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6  11:43

  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十二五”工作纪略

老小区整治现场 举行经济适用住房摇号仪式 房产服务热线 举办房地产博览会 保障户领取安置房钥匙 盐城市房产物业巡回法庭收到锦旗 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大厅

  “十二五”期间,盐城市委、市政府以建设创业开放生态幸福美丽盐城为总定位,围绕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坚持民生优先发展战略,把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加以推进,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老旧小区整治连续5年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城建重点项目,市区棚户区改造连续3年列为城市提升“十大工程”。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协同动作,全力推进各类保障房项目和工程建设,着力改善城镇家庭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市、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统筹抓好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涉房服务等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住房保障达新水平

  “过去几年,我市以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为重点,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管理,市区住房保障覆盖面明显扩大。同时,着力创新保障方式,统筹好实物分配、租金补贴、社会收储等渠道,扎实推进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和‘住有所居’。”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羊维元介绍道。

  “十二五”期间,盐城市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优化群众住房的保障安置措施。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会办研究住房保障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着力改善民生的意见,以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低价位商品房等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文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对市区住房保障收入线进行了适时调整,将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由原来的12000元/年调整至17760元/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由原来的12000元/年,调整至20040元/年。不断调整优化保障安置措施,一是将公共租赁(廉租)住房单一配建改为购买、收储等多途径筹集房源,二是将经济适用住房实物保障调整为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三是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以提供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为主,优化为提高货币补偿比例通过市场购房安置,将一次性补助标准由每平方200元提高到600元。大胆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路子,在坚持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发挥市场作用,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在全国首创了“限房价、竞地价、市场化运作”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极大地推动了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的改善。

  为加快安置房建设,盐城市区专门成立了安置房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办研究,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强力推进市区安置房建设。在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区累计开工建设安置房项目69个,筹集房源3.14万套,市本级累计安置1.3万套(户)被征收(拆迁)户。从2015年起开展的剩余房源消化处置工作成效明显,已对外销售剩余房源653套,帮助企业回笼资金约2.9亿元。2015年加大对突出矛盾的协调化解力度,累计接待2000多人次群众信访咨询,完成东润华庭、东河嘉园等项目30次以上拆迁安置和保障信访、集访矛盾的化解工作,既保证了工程进度,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2014年,盐城市房管局开展了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动态信息“季度查”工作,对市本级4245户保障轮候家庭进行房产信息比对核查,同时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对轮候家庭进行车辆信息比对工作,共核查取消128户经济适用房和13户廉租房保障资格。2015年,对市本级2064户住房保障轮候家庭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工作,共核查取消26户经济适用房保障资格,8户廉租房保障轮候资格以及346户经济适用房保障轮候资格。对廉租房保障对象住房、经济收入等资格进行年审,共清退廉租房25户,对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的742户进行了年审,取消不符合廉租房租赁补贴(停止发放租赁补贴)59户。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4516套(户),完成省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08.7%,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32485套(户),完成省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16.6%。其中,市区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4506套(户),完成省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12.7%,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6979套(户),完成省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16.6%。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工程,盐城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棚改工作的意见以及一系列配套政策,加大融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积极稳妥安置被征收(拆迁)家庭。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已完成棚户区改造13960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12%。其中市区完成棚户区改造3755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3.87%。市区新建棚改安置房4506套(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12.65%;基本建成8314套(户),完成151.16%。全市9个棚改安置房项目和52个棚改项目(其中市区5个棚改安置房项目和15个棚改项目)已经省国开行初步确认,融资额度约23亿元,其中市区10.36亿元。另争取到2015年度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470万元,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资金779万元,中央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追加预算内投资45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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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期间,盐城市累计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3.8万套(间),其中,公租房(廉租房)3.7万套(间)、经适房1.0万套(间)、限价商品住房3.8万套(户)、棚户区(危旧房)改造5.3万套(户);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10.6万套(间),其中,公租房(廉租房)2.6万套(间)、经适房1.0万套(间)、限价商品住房2.7万套(户)、棚户区(危旧房)改造4.3万套(户)。“十二五”期间,市区累计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4157套,其中,公租房(廉租房)7917套(间)、经适房3133套、限价商品住房13029套、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0078套(户);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1986套,其中,公租房(廉租房)3280套(间)、经适房3540套、限价商品住房7004套、棚户区(危旧房)改造8162套(户)。截至“十二五”末,全市累计保障城镇家庭30.5万户,其中,公租房(含廉租房)实物配租保障4.1万户、公租房(含廉租房)发放租赁补贴1.3万户、经适房保障2.1万户、限价房保障7.8万户、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5.2万户,城镇保障性覆盖率达22%。市区累计保障城镇家庭89518户,其中,廉租房实物配租1703户、廉租房租赁补贴7184户、公租房保障4146户、经适房保障9411户、限价房保障18937户、棚户区(危旧房)改造48137户,城镇保障性覆盖率达22%,实现了“应保尽保”。

  物业管理创新局面

  “十二五”期间,盐城市加快推进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各区住建部门及街道落实物业管理属地管理责任,逐步建立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以及“市、区、街道”三级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新机制。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调动基层在物业管理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主体作用,盐城在全省率先将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和管理委托下放到各县(市、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备案、招标中标备案也下移至各区。

  全市先后出台了住宅小区目标管理考核、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物业管理制度建设,优化了物业服务市场环境,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

  2014年,盐城市区建立了物业服务业主满意度评价机制,实行“一考核三挂钩”办法。考核中引入第三方测评,把业主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和标准,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资质等级挂钩,实现由过程管理向结果管理、由主管部门考核向服务对象考核、由几个人考核到上万人考核的转变,倒逼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盐城市房管局把2015年作为“物业管理规范年”,出台了项目经理管理办法、专家库监督考核办法,修改完善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服务标准,制定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工作规则。通过培训、考核、暗访、约谈、通报和创建“四化”示范住宅小区等各种措施,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对市区294个住宅小区、140家物业企业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活动,共发送调查信息15万条,业主满意度80分以上占2.2%、70~80分占90.2%、60~70分占6.8%、60分以下占0.8%,总体得分比2014年有明显提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房产物业方面的矛盾纠纷呈现多发态势,盐城市房管局积极研究搭建新的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与法院联合成立了“房产物业巡回法庭”,开通重大矛盾纠纷调解诉讼“绿色通道”,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盐城市房产物业巡回法庭为省内首创,截至目前,巡回法庭接受调解的案件共253件,其中已成功调解49件,正在调解76件,开庭审理20起;接受电话咨询235人次;接待群众来访130人次。组织送法进小区现场巡回咨询活动6次,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6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410多人次。

  “十二五”期间,盐城市区老旧小区整治速度不断加快,共整治了33个小区,面积达190万平方米,累计投入整治资金9000万元,受益户数达1.9万户。一大批配套设施落后、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小区通过集中整治,改变了小区环境脏、乱、差和治安防范不到位的状况,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较高。2014年开展创文创卫改造,在市、区两级的共同推动下,市区8个老旧小区整治全部完成,167个老旧小区创卫中存在的799个子项问题全部整改销号。 2015年,盐都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已提前达标,亭湖区覆盖率达45%,城南新区覆盖率达90%。对市区189个重点易淹区域,采取专人值班应急、发送预警短信、现场督察等措施,组织防汛排险,使汛期安全度过。

  在维修资金管理上,该局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着力健全维修资金归集、核算、管理和支出办法,不断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实行规范操作。出台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了维修资金使用街道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新机制,简化办事流程。开辟应急维修绿色通道,实现“四同步”,即同步申请、同步维修、同步监审、同步公示,充分发挥维修资金修危修急的功能。“十二五”期间,市区拨付维修资金共191笔,金额约1700万元,有效解决了业主房屋漏雨、电梯停运、监控损坏等突出问题。2015年,调整了维修资金缴交标准并设立了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针对房地产业新形势,为有效管控资金风险,将维修资金缴交方式由开发企业代收调整为POS机上门服务或业主直接缴交,保证资金安全。

  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盐城市区的物业管理逐步走向了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在改善城市面貌、增加就业途径、建设和谐社区、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物业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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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期间,盐城物业服务企业共有643家,其中,一级企业由2家发展到7家,二级企业由17家发展到48家,三级企业由126家发展到286家。全市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由2万人发展到6万人,取得物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人数达1200人,物业服务业年总产值由1.78亿元发展到5个亿。全市物业管理托管项目775个,托管面积4308万平方米,培育了一大批物业管理国家示范、省优、市优项目,其中国家示范项目3个、省优项目59个、市优项目206个。

  房产发展呈新态势

  “十二五”期间,盐城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表现为房地产开发投资、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保持增长,房价基本稳定的“三增一稳”的特征。其中,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列全省第二位,市区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为苏北最短。在各种利好政策的影响下,2015年盐城市区房地产市场呈现出销售明显增长、房价稳中略增、库存去化周期明显缩短的良好发展态势。

  为有效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盐城市房管局持续监测、定期研判房地产市场信息,按月向各县(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及住建(房管)部门报送市场分析数据。加强市、县联动,定期召开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会议,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2015年,升级优化全市房地产市场数据、大市区房地产市场分区监测分析数据,建立房地产市场分析监测市辖区子系统,部署加强各县(市、区)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系统数据工作。“十二五”期间,先后建立并实施了存量房交易网签及资金托管制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有效管控了房产交易资金风险。

  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金融信贷规模趋紧的背景下,盐城市把稳定房地产市场作为促进经济增长、服务民生安居的一项重大任务来实施,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土地供应、住房信贷、公积金、税收等调控政策的同时,结合地方实际,适时出台人才引进、购房补贴、放宽户籍限制等有利于房地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把握土地供给、规划布局等要素,多措并举,助推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2014年以来,盐城市制定出台并积极落实人才购房补贴奖励政策和“515”人才引进购房优惠政策,市财政计划3年专门预算安排近3个亿资金用于各类人才购房补贴资金的兑付。到目前,盐城市引进人才购买商品住房销售16788套、185.83万平方米,非住宅用房销售45.23万平方米,有2033户业主领到补贴奖励资金,发放购房补贴1700余万元。盐城市放宽入户限制,出台文件明确公民在该市有产权房(包括住宅用房、公寓、办公、门市等商业办公用房)、保障性住房以及租赁房屋,其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均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落户,吸引更多外来人口到盐城安家就业。同时,盐城市科学确定土地出让的时序、数量和结构,减少住宅类用地指标,从宏观上把握好土地这个总“闸门”,减轻房地产市场库存压力。随着盐城市不断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实行优质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大力发展“高架、高速、高铁”等交通基础设施,城市的辐射力、影响力以及集聚效应将进一步凸显,将为盐城房地产市场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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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2014年,盐城市区商品房上市1669.44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上市1378.26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1127.99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销售990.87万平方米;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房)销售合同备案均价为5432元/平方米;二手房成交259.69万平方米,其中,二手住房成交206.65万平方米;二手住房成交均价为4748元/平方米。2015年1-10月,盐城市区商品房上市337.61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上市269.67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280.81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销售242.46万平方米;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房)销售合同备案均价为5549元/平方米;二手房成交73.72万平方米,其中,二手住房成交64.72万平方米;二手住房成交均价为5123元/平方米。

  涉房服务上新台阶

  盐城市房管局坚持一切为了群众服务理念,自觉运用改革思维来谋划和推动房产服务工作,打破处室、单位职能上的束缚,不断创新服务举措,转变服务方式,建立了房产政务服务、房产热线服务、商品房服务、财务结算服务四个“一站式”。

  过去盐城市区的群众办理涉房业务,由于涉及房管、金融、税务等多个部门,需要来回多头跑、跑多次,群众反映很不方便。2013年,盐城市房管局以新建成的房产政务服务中心启用为契机,协调多个涉房部门,将相关事项全部集中到房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结”,着力构建“大房产、大合作、大服务”的新格局,解决了群众“多头找、多头跑”的问题。同时,盐城市房管局创新整合投诉咨询渠道,设立了81610000房产服务热线,实行“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限时办结”,在房管部门与群众之间架通了“连心桥”,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按照“能放则放、一放到底”的原则,盐城市房管局对房产政务服务窗口充分授权,物业用房审核、商品房预售方案审查、楼盘表建立、预售许可审批等审批事项,一律在窗口直接办理,改多头、分散管理为“一个窗口受理、一体化服务”。按照“一窗进出、并联办理、统分结合、流水作业”的标准化要求,整合服务事项,再造服务流程,缩短办结时限,2014年重点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商品房登记提速上取得了新的成效。进一步精简收件,压缩非必要收件12项,取消重复收件6项,必收要件在总咨询台实行一次性告知,不让群众跑第二次腿。通过房产服务的改革创新,涉房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市区非批量的业主购买商品房登记、商品房预告登记等10项业务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提速到“1小时”办结,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商品房办证“立等可取”。

  近几年来,盐城市房管局以队伍作风建设为载体,着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尽职履责,带着感情和责任,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企业、服务产业、服务基层工作,为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提供延伸服务、上门服务等个性化、特色化服务,为环保产业园等重点园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开展“百名干部下基层、服务企业家家到”活动,将100余名干部职工分成22个服务小组,对盐城市区512家定报企业进行“家家到”集中上门服务,常年不间断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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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房产政务服务中心共有14家涉房服务单位、51个服务项目入驻,共设有103个服务窗口。截至目前,盐城市房产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服务办件60.68万件,办结率100%;服务对象现场评价满意率99.85%;第三方电话随机抽查回访1.33万件,满意率99.8%;收到服务对象锦旗、表扬信65件。

  励精图治创伟业,续写辉煌从头越。“十二五”期间,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巨大贡献。展望未来,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继续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措施,坚持民生优先,引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建设新盐城、发展上台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撰稿:沈斌王俊张维摄影:张维

编辑: 顾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