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快简政放权 18条措施“强刺激”市场活力

29.12.2016  20:39

        新华网南京12月28日电(虞启忠)“不再审批”、“不再审图”、“不再收费”……11月22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苏发〔2016〕42号)正式印发,从更彻底的放权、更精准的服务、更严格的监管三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改革措施,持续为江苏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码。

        改革创新:江苏率先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

        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上突出位置,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来抓。2014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苏发〔2014〕14号)提出了建立5张清单、搭建1个平台、推进7项相关改革的意见,各地、各部门围绕“517”改革,认真抓好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加大放权力度方面,在全面取消2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省政府先后分7批累计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09项,提前完成了本届政府取消下放三分之一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取消我省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事项11项,公布了《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省政府公布《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8个省政府部门保留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75项,取消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116项,精简幅度达60.7%。

        与此同时,大力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编制省市县三级标准化权力清单,初步实现了“三级四同一分一压缩”,即相同的行政权力事项在省市县三级,其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明确省市县三级的层级分工,压缩自由裁量权。

        在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方面,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优化流程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将66个环节370个工作日压缩为前期核准、土地出让、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5个并联环节,审批时间压缩在50天之内,最长不超过70天。大力整治“红顶中介”,省政府制定《关于开展清理“红顶中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推动13家省属事业单位剥离中介职能。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南通市、苏州工业园区、盱眙县、盐城市大丰区四个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将与“市场准入”“建设投资施工许可”“民生服务办证”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

        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模式,业务流程精简为“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照一码、一网共享”,办理营业执照时限由平均9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综合登记效率提升70%以上。去年至今全省平均每天新增市场主体超过1300户。

        此外,在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执法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绩。

        改革加码:18条行政改革措施招招精到

        今年7月以来,江苏省委李强书记、省政府石泰峰省长多次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推动以审改为龙头的“放管服”改革。

        行政审批改革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完善配套措施;需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放足、放到位,把政府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破除束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把创业创新的大门敞得更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42号文件因此出台,分别从更彻底的放权、更精准的服务、更严格的监管三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改革措施。

        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除需转报(申报)国家批准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安全、环保、重要资源布局管控等必须由省级审批的事项外,能取消的行政审批和涉审中介服务事项都要取消,不能取消的下放至设区市和县(市、区),逐步实现省级部门对国家鼓励类、允许类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清理规范涉审中介。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与主管部门脱钩,转企改制。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由审批部门支付并按照规定纳入部门预算,逐步实现省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不再收费”。清理整顿职业资格事项。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规范并向设区市下放涉企资格、资质、上岗类培训考试项目,2016年底前公布全省涉企培训考证项目清单,逐步实现省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涉企培训考试“不再收费”。优化建设施工图审核。梳理省级审批部门、审图机构的审图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图事项一律取消,逐步实现省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对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图”,由承担具体审图业务过渡到加强对具有设计资质、审图资质单位的监管。推行一窗受理、联合审图、网上审图、统一会审等方式,强化建设质量、安全、环保等的严格监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强制性检验检测。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检验检测一律取消,法律法规设定的、扁平化管理更有效的事项原则上下放至设区市。将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安全、环保的确需省级保留的强制性检验检测事项列出清单,符合规定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逐步实现省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对企业不再收取强制性检验检测费用。重点清理涉企项目资金。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各类保证金,逐步减少省级部门直接面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深化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整合省级专项资金,完善并公布清单,在市场竞争领域,逐步减少省级财政对企业核拨引导性资金,加大公共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广电子证照的运用,实现审批“免带证照”或“少带证照”。探索“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围绕更精准的服务,《意见》提出要建立简约便捷的公共服务模式,打造便利创业创新的政务环境,建立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服务全渠道的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建立方便快捷的云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加快贯通省市县三级的江苏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实现“一张网络管服务”。推进“并联审批”、探索“不再审批”。近期出台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多评合一”意见,力争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对使用自有土地扩大建设规模的“零用地”技术改造等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试行“不再审批”。推广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制”。在开发区、高新区、乡镇(街道)实行“全程代办”制度,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围绕更严格的监管,《意见》提出要建立综合有效的监管执法体系,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要健全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综合行政执法为支撑,以有效监管制度链为保障,确保安全和环保的、更严格、更有效的监管体系;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立健全依据责任清单追责的制度,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健全覆盖全省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年底前各级政府部门全面建立“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7年实现全覆盖;突出在以食药安全为重点的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商务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江苏省编办主任俞军介绍,江苏省在大力推进以“5张清单、1个平台、7项相关改革”为系统架构的“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提出下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18条意见。这一次省委省政府提出的18条意见是经过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审改办审核把关,企业投资项目在涉及“两安三重”以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要求,“不再审批”不是放任不管,是要严格安全、环保、能耗、质量技术等标准,强化监管“零容忍”。要由“重审批”转向“重监管”,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不再审图”“不再收费”等等是带头落实中央要求,在现行法规条件下,带头改革,市县、开发区扁平化管理,一层级全链条审批,切实减轻企业群众负担,让企业、群众少跑腿,逐步实现全省范围内企业投资“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便利企业创新、便利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