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粮油”创建工作探讨

18.02.2016  15:26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质量安全关系生命安全、社会安定和国民经济发展。多年来,大丰区粮食局十分重视“放心粮油”创建工作,立足部门实际,积极探索实施粮油放心工程的新路子、新途径,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职能,切实加强对全区粮油市场的监管,以围绕“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活动为切入点,以突出百姓餐桌安全为宗旨,较好地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区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有力,职责明确

为加强对“放心粮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度,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经费落实。同时,根据区政府和区食安办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创建和监管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措施,强化安全责任,实施长效监管。

(二)把好“入口”关,创建“放心粮油店

放心粮油”工程,既是德政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放心粮油店”的创建工作是一项真正为民、惠民,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工作。大丰区粮食局“放心粮油店”的创建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按省、市局文件精神,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以粮食、工商、质监、卫生、食药监局为成员单位的“放心粮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粮食局行业指导科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2、精心布局,全区覆盖。先后在全区评比出26家“粮油食品安全放心店”、11家“放心米、面、油”加工企业、8家“粮油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工作列盐城市之首。创中粮协“放心米、油”企业4家,盐城市“三星级放心粮店”5家,盐城市“十佳放心粮店”1家。

3、高标准实施创建工作。为保证创建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大丰区粮食局严格按照“放心粮油”创建标准,促“硬件”到位,“软件”配套。在“硬件”上,为每家“放心粮店”免费制作了门面广告牌,并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中,通过报纸、制作专题宣传片、宣传单、戗牌、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增加“放心粮油产品”和“放心粮店”的知名度。在“软件”上,统一发放商品采购入库、商品质量检验、商品销售等台帐,以粮食行业协会的名义,联合各收购加工企业,作出了“以诚信为本、以安全为重、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宗旨”的公开承诺,确保“放心粮油”创建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预防安全隐患

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得放心,买得舒心,大丰区粮食局联合其他创建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常年开展联合监管活动,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前后,以及夏、秋粮收购期间,加强对全区各收购网点、米、面、油加工企业和“放心粮油店”的质量检查。保障粮食流通秩序和粮油食品安全环境的有序和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评比标准有待规范

2014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80号)文件中明确要求2018年年底前,在城乡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级政府考核分值,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放心粮油”工作的重视,对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保障。但目前“放心粮油”创建工作所采用是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于2008年制定的“放心粮店”经营管理规则(试行)和“放心粮油”生产技术管理规则(试行)两个文件,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大背景下,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仅适用于协会内成员单位行业自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迫切需要从法律层面对“放心粮油”的创建工作加以规范,统一标准,把好事办好。

(二)检测体系有待完善

大丰区粮食局的粮油检测防治中心是盐城市县市区局中唯一保留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七人,由于无经费来源,目前该机构与区粮食购销总公司合署办公,人员经费由购销总公司保障,工作人员平均年龄54岁,检测机构每年承担省、市粮油品质调查,最低收购价粮质量检测,地方储备粮质量检测及为基层企业提供仪器校正、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检测方式简单,只有基本的检测仪器,不具备成品粮检测能力,特别是呕吐毒素、重金属的检测能力为零,其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应,目前现有的检测能力,与县级粮食部门所承担的职责有很大的差距,迫切需要对检测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三)经费保障有待加强

大丰区粮食局自2006年开展“放心粮油”创建工作以来,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将“放心粮油”创建工作经费列入了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但仍有较大的缺口,据调查,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的,盐城地区仅此一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有待加强。

(四)品牌知名度有待放大

大丰区粮食局自“放心粮油”创建工作开展已来,把品牌宣传工作放在了重要的工作日程,每年都花费很大的人力、物力,多渠道、全方位加以宣传,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不是很理想,其原因个人觉得有三点:

1、社会认知度不高,难已形成品牌效应。“放心粮油”创建工作,就目前的创建形式,给消费者感觉只是粮食部门搞的一项形象工程,未能体现出权威性,且大丰作为粮食主产区,各种小米机、小作坊的品牌产品混杂,消费者关心的只是价格,至于是不是名牌产品,是不是优良品种,对于米、面、油这样的半成品,好像意义不是很大,每次大超市搞促销,哪怕只是便宜几分钱、一毛钱,都会争相抢购,相反,放心粮店销售的品牌产品,因价格原因,销售业绩不是很理想,“放心粮店”的品牌效应得不到有效放大。

2、政出多门,难已形成品牌效应。“放心粮油”创建工作,就大丰区而言,有农委和粮食两个部门都开展过类似的活动,先后评比出“放心粮店”近60家,我们曾建议予以清理、整顿和规范,但效果不尽人意,市面上“放心粮店”的店牌不能形成统一,难已形成品牌效应。

3、监管手断薄弱,难已形成品牌效应。目前法律赋予粮食部门行使行政职能只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粮食部门对收购的原粮质量、收购市场的秩序稳定进行监管,对于“放心粮油”创建工作的事后监管暨成品粮市场的监管,其权力在地方工商部门,质量监管权力在质监部门,即使三部门联合监管,也只是对“放心粮店”的店面卫生、证照、计量工具、索票索证等事项进行监管(掺假使杂、短斤少两等,商家为了自身形象,此类现象已不存在)。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1、加快评比标准出台步伐,建立统一的店面标识。相关职能部门应尽快出台“放心粮油”创建评比标准和细则,条件许可时,可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放心粮油”创建标识,形成“放心粮油”品牌效应。

2、加快检测体系创建步伐,保证“舌尖上的安全”。国家粮食局《关于推进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的意见》(国粮发[2016]7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地要结合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与监测工作的政策性、专业性、特殊性,保持机构的相对独立。依托《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以下简称“粮安工程”),采取站库结合、站场结合、建设区域性质检中心等各种有效措施,保持粮食检验监测体系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确保粮食部门具备充足检验资源和力量,履行其法定职责,确保“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落到实处。这就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和粮食部门要强化检验监测机构、提升检验监测能力创建投入步伐,提高食品安全项目检验能力,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加大创建经费投入力度,保障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各级粮食部门应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力争将“放心粮油”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创建工作的基本保障,为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4、加大“放心粮油”品牌宣传力度,扩大放心品牌效应。各地应充分抢抓“放心粮油”创建提升到国家对地方政府考核的工作层面,进一步加大对“放心粮油”的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面的进行宣传,扩大“放心粮油”的品牌效应,让放心品牌走进千家万户,让放心产品深入人心。

                                                                                  (盐城市大丰区粮食局      庄长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