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部分放开小区停车收费 车主忧心停车费暴涨

15.12.2015  10:53
南京关于停车费现行指导价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近日下发通知,调整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过去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均由政府定上下限,而从现在起物业前期的汽车停放费仍实行政府指导价,但业主大会成立后,政府将不再干预。新政一出,不少居民忧心忡忡:现在小区车位本就一位难求,价格再一放开,会不会引起停车费一夜暴涨?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石小磊

   最新政策

  过去小区汽车停放费政府定上限

  现在业主大会成立后政府不再管了

  ★原文:改进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专有、专用的车位(车库)的汽车停放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者其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该小区汽车停放费标准。

  (二)人防车位和建设单位产权车位租金继续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各地制定具体的办法并实施管理。

  关于小区停车费要放开的消息已经传了一段时间,其重要背景就是,国家发改委去年底下发的《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要求,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而且,新修订的《江苏省定价目录》(以下简称《定价目录》)已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对物业服务(含汽车停放)收费管理的范围作了调整。为此,我省两厅局近日下发通知,对住宅物业收费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这次的主要调整就是关于小区停车费管理这部分,过去,我省各地方的小区停车收费都是由政府制定上下限,而从通知下发之后,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小区停车费,其中的‘汽车停放费’部分将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协商确定。”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但区别于广州、成都是“全放开”,我省小区停车费只能算是“半放开”。

   新政解读

  先搞清概念:“汽车停放费”≠停车费

  小区汽车停放费“半放开”是什么意思?要读懂这个新政策,让我们先了解一下你每个月交的停车费都包括什么钱。

  2014年1月1日开始,江苏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将我们的小区停车费细化成了两个部分,分别是“汽车停放费”和“租金”。汽车停放费指的是,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租金则是车位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出租车位所收取的费用。

  如果你家车位是自己买下的产权车位,那么停车费就只有用于维护的“汽车停放费”部分。如果你家的车位是无产权的、向开发商或物业租来的车位,那么你每月交的停车费中就是上述两部分之合。

  此前,江苏的“汽车停放费”和租金都是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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