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责任制落地生根 虎丘监督办案不缺位

07.12.2017  09:54

  “有干警反映你入额以来,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希望你能如实说明情况。”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纪检组长正在与一名员额检察官进行黄色亮牌谈话。

  司法改革责任制已落地生根,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管理也亟需转型升级。如何以看得见、摸得着、行得开、有成效的监督机制保障和助力司法办案,是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不做监管稻草人

  “很多纪检工作人员由于长时间不接触业务,对新的法律规定和办案流程并不熟悉,案件督察有时就是纠错字、找瑕疵。”监察室负责人有感而发。

  纪检工作人员专业嗅觉下降,案件监督反倒成了稻草人。为此,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案管部门形成专业监督合力,针对不捕不诉、信访申诉、网络舆情等具有潜在廉政风险的案件重点督察。

  保证督察质效就要倒逼执法规范。一经发现员额检察官违法违规、不按流程办案的,案管部门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问题及时处理、回访严格细致、工作全程留痕,这是纪检监察部门保障司法办案的“工作三部曲”。

  虎丘检察院还出台了“三色亮牌谈话”制度,增设“三色廉政谈话室”,对员额检察官的任前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分别对应绿、黄、红“三色”预警亮牌,通过制度建设筑牢风险防控屏障。

  苗头问题系统查

  “打开这个系统,点击业务管理栏目,就可以看到办案区的审讯记录,对审讯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监察室负责人所说的系统正是智能化审讯监管系统,它可以自动上传同步录音录像,有效预防违法违规办案问题出现和降低司法办案风险。

  监督不能空对空,必须有抓手有载体。这一系统的研发弥补了纪检工作人员业务短板和人员不足导致的常态化监督缺位等难题。

  该系统既可以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预警,消除办案“风险点”,还可以通过案件轨迹回放对已办结案件进行事后监督,排除案件“瑕疵点”。

  纪检部门通过梳理出8项应当重点监管的违规违法问题,形成问题对照表,结合系统随机截取的现场同录照片,逐一比对并根据监察结果对行为是否合格进行研判。通过运用信息化、现代化手段,强化审讯行为的内部监督,防止干警出现程序不规范、言行不文明等现象。

  开启廉政预警阀

  事后问责固然重要,但如果可以将关口前移,通过时时预防提醒,把可能发生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才是最好的保护和关爱,对此,虎丘检察院出台《建设“廉洁型”检察院实施方案》。

  通过建立员额检察官的思想情况分析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做好预警提醒。结合检察业务摆查廉政风险点,根据办案流程提出防控措施,让每名员额检察官在查漏补缺过程中有所触动,自觉增强风险预警免疫力。

  虎丘检察院还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苏州监狱、开展“廉情五分钟”宣讲、组织参与寻找廉文朗读者活动、开展廉文品读会等,化廉政教育为徐徐清风,润物无声。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与接受监督并不矛盾,纪检监察工作要成为规范司法助推器,为员额独立办案起到监督和保障作用。”该院纪检组长胡微介绍说。(通讯员 远 臻 檀 杉 记者 郎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