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系统部分省市法治机关建设座谈会在常州召开

24.11.2014  11:29

  10月30日,发展改革系统部分省市法治机关建设座谈会在我省常州市召开。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近两年法治机关建设经验与做法,研讨深入推进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的思路与举措。21省市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梁彦副司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开始时,我委王汉春副主任和常州市副秘书长庄小涛先后致辞。王汉春副主任在致辞中介绍了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并指出,江苏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工作的保驾护航;实践证明,法治工作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在引导、推进、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他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法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在法治机关建设方面继续深化与国家发改委的“上下联动”,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本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扎实做好法治机关建设工作。 

  来自北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等18个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和3个市物价部门法规处负责同志分别在会上交流了开展法治机关建设的做法和经验。我委介绍了近两年全委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与会代表并就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梁彦副司长在会议开始和结束时都发表了讲话。她指出,召开此次会议是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部署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法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开辟了治国理政的新境界。自2012年来,国家发改委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将2013年定为规划年、2014年定为实施年,目前法治机关建设确定的46项任务已完成31项,进展顺利。梁彦副司长指出,在这项工作中,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坚持“四个结合”和“五个注重”,工作走在了发展改革系统方阵的前列,实现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的“上下联动”。 

  对于下一步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的工作,梁彦副司长强调,全系统要高举依法治国的大旗,以法治机关建设统领各项工作,切实实现三个方面转变。一是理念、观念的转变;二是制度建设的转变;三是行为方式的转变。全系统要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宣传力度,奋发有为,为推进改革和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此次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办,我委和常州市发改委承办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