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江苏省统计条例》清理工作

16.03.2017  18:32

  为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推动地方性法规调整与深化改革相衔接、相适应,确保权责一致,我局就取消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所涉及的《江苏省统计条例》相关条款进行了梳理,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提出修订《江苏省统计条例》个别条款的意见。

  此次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省编办(省审改办)、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启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涉及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主要针对与权力事项设定、规定、监管、法律责任等相关条款,包括四个方面涉及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已明确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国务院已明确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已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下一步改革特别是省级部门“不再审批”改革中拟取消下放由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开展清理工作,有利于对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在法制层面加以确认,以法制形式巩固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