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改革开放致敬向时代女性致敬 11位女性入选改革开放杰出贡献拟表彰对象

27.11.2018  20:50

11月2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中央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改革开放杰出贡献拟表彰对象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指出,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党中央决定表彰一批为改革开放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反复比选、组织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经归口评审、统筹考虑,产生了100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拟表彰对象。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梳理名单发现,百人名单中,共有11位女性。她们是:上海市杨浦高级中学名誉校长于漪,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委原常委、纪委原书记王瑛,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党总支副书记申纪兰,原东方歌舞团党委书记兼第一副团长李谷一,贵州省盘州市淤泥乡岩博联村党委书记、岩博村党委书记余留芬,第一位世贸组织中国籍“大法官”、世界银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员张月姣,第一位担任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中国人陈冯富珍,中国女排主教练、中国排球协会副主席郎平,第一批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农民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总工会副主席胡小燕,中国中医科学院青蒿素研究中心主任屠呦呦,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樊锦诗。

从她们的简历及个人事迹看,这11位女性涵盖了教育、法制、医疗、文化、体育等多个领域。她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勇于探索、改革创新的精神和行动,创造了多个第一,为我国改革开放提供了宝贵经验,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公示》强调,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11月26日8时起,至11月30日17时止。

向改革开放致敬  向时代女性致敬

载砥砺奋进、爬坡过坎。如今,我们回望那段前人没走过的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正是这段历史的生动记录。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党中央决定表彰一批为改革开放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11月26日起,100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拟表彰对象开始公示。公示名单里,11位女性位列其中。她们在各自的领域中,书写了各自的出彩人生。

从竞争激烈的体育赛场到挑战未知的科研一线,从脱贫攻坚的巨变山村到风云变幻的经贸舞台……这11位女性,是中国女性的杰出代表。在40年的浪潮涤荡中脱颖而出,一位位优秀女性站上梦想舞台,成就出彩人生,用自信、坚韧、创新、进取,告诉人们,这,就是女性最美的样子。她们在时代变迁中留下鲜明印记,足以让人读懂“半边天”的力量。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是致敬历史,更是再启征程。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把总结40年改革开放同新时代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把吸取改革开放历史经验同解决现实矛盾问题结合起来,把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结合起来,把深化改革开放同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结合起来,为以更大决心、更大勇气、更大力度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持续推向深入凝聚起磅礴的巾帼力量。

1、于漪,女,汉族,中共党员,1929年2月出生,上海市杨浦高级中学名誉校长,曾任全国语言学会理事、全国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副会长。她长期躬耕于中学语文教学事业,坚持教文育人,推动“人文性”写入全国《语文课程标准》。主张教育思想和教学实践同步创新,主推上海市初级中学语文教改实验,主讲近2000节省市级以上探索性、示范性公开课,其中50多节被公认为语文教改标志性课例,撰写数百万字教育著述,许多重要观点被教育部门采纳,为推动全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被誉为“精心育人的一代师表,潜心教改的一面旗帜”。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2、王瑛,女,回族,中共党员,1961年11月出生,2008年11月去世,四川巴中人,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委原常委、纪委原书记。她奋战在纪检监察一线20年,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为民服务零距离、干群关系零隔阂、监督监察零空档、案件查处零搁置、再塑形象零起点的“五个零”工作法,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权威,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她对党忠诚,鞠躬尽瘁,身患肺癌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2009年,以她的事迹改编的电视剧《远山的红叶》及大型话剧《红叶旅途》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称号,被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3、申纪兰,女,汉族,中共党员,1929年12月出生,山西平顺人,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党总支副书记,山西省妇联原主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平顺县委原副书记。改革开放以来,她不断探索山区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农、林、牧、副生产,带领平顺县西沟村人治山治沟、兴企办厂,逐浪市场经济大潮,奋力建设小康新村,西沟村的发展始终走在山西前列。她是唯一连任十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初心不改、矢志不渝。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道德模范”等称号。

4、李谷一,女,汉族,中共党员、民盟盟员,1944年10月出生,湖南长沙人,原东方歌舞团党委书记兼第一副团长。她始终将自己的艺术实践与改革开放进程紧紧相连,用歌声见证改革开放的豪迈壮举,用作品抒发祖国的豪情、民族的豪迈、人民的心声。演唱歌曲近800首,《乡恋》被誉为“改革开放后第一首流行歌曲”,《难忘今宵》给千万个中国家庭送去欢乐和祝福,《我和我的祖国》倾诉了对祖国的真情挚爱。40年来始终活跃在舞台上,注重民族声乐的传承弘扬和创新发展,为我国声乐艺术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载入我国音乐事业发展的史册,也将激励中国人民昂首迈入新时代。荣获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演唱奖”、文化部优秀演员奖等。

5、余留芬,女,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8月出生,贵州盘州人,贵州省盘州市淤泥乡岩博联村党委书记、岩博村党委书记,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她以发展经济、富裕百姓为己任,扎根基层、改革创新,坚持抓党建促脱贫和人才强村战略,狠抓产业脱贫和产业引领发展,组织动员群众修路通水、买林场、办酒场,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产业,使岩博村从一个人均纯收入不足800元、1/3村民没过温饱线、村级债务缠身的贫困村,发展成为人均纯收入1.86万元、集体资产达7600万元、远近闻名的“先进村、文明村、示范村、小康村”。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脱贫攻坚奖奋进奖”“贵州省劳动模范”等称号。

6、张月姣,女,汉族,中共党员,1944年10月出生,吉林省吉林市人,世界银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员,原外经贸部条法司司长,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原主席。她是第一位世贸组织中国籍“大法官”,长期奋战在中国外经贸法制建设第一线。参与重要经贸规则协议的谈判和制定,审理了大量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投资、贸易争端案件,提升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法治形象。参与外资三法、对外贸易法等一系列对外开放基础性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国涉外经贸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作出重要贡献。参与我国和欧美等经济体长期进行的对外贸易、投资、知识产权谈判,并为中国复关和加入世贸组织作出了积极贡献。荣获2007年“年度法治人物”称号。

7、陈冯富珍,女,汉族,1947年8月出生,长期在香港政府工作,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首席顾问,第一位担任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中国人。她积极推动世界卫生组织改革,领导该组织和成员国成功应对埃博拉、寨卡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全球卫生安全与人类卫生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积极推动世界卫生组织与我国开展广泛深入合作,支持我国两支应急医疗队成为最早一批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认证的国际应急医疗队,推动中医药等传统医学逐渐纳入各国医疗卫生体系,促成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一带一路”卫生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荣获“世界卫生组织荣誉总干事”称号。

8、郎平,女,汉族,群众,1960年12月出生,天津武清人,中国女排主教练、中国排球协会副主席。作为20世纪80年代中国女排主力队员,和其他队员一起实现“五连冠”,塑造了顽强战斗、勇敢拼搏的“女排精神”,激励了各行各业人们为中华民族腾飞不懈奋斗。20世纪90年代以后,她两次在中国女排最困难时期,主动担任主教练,传承“女排精神”,大胆改革创新,大刀阔斧起用新人,搭建复合型教练团队,把中国女排重新带上巅峰,获得了奥运会、世锦赛等多项世界大赛冠军。“女排精神”已成为中国体育的一面旗帜,振奋了民族精神,激励和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投身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北京市劳动模范”等称号。

9、胡小燕,女,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1月出生,四川武胜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总工会副主席,新明珠建陶工业有限公司成品车间原副主任、销售主管,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她1998年到广东佛山打工,自强不息,踏实苦干,在农民工群体中脱颖而出,成长为企业一线管理人员。2008年成为第一批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农民工,在“两会”上提出了保障农民工权益等多项建议。开设“海燕信箱”专栏为农民工维权,积极推广“小燕成长”职工学历提升计划,建立多个公共场所“爱心妈妈小屋”,尽心尽职为广大农民工服务。珠江电影制片厂以其为原型拍摄了打工题材电影《所有梦想都开花》。荣获“全国优秀农民工”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10、屠呦呦,女,汉族,中共党员,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国中医科学院青蒿素研究中心主任。她致力于中医研究实践,带领团队攻坚克难,研究发现了青蒿素,为人类带来了一种全新结构的抗疟新药,解决了长期困扰的抗疟治疗失效难题,标志着人类抗疟步入新纪元。以双氢青蒿素、青蒿琥酯等衍生物为基础的联合用药疗法(ACT)是国际抗疟第一用药,挽救了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数百万人的生命,产生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人类健康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荣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11、樊锦诗,女,汉族,中共党员,1938年7月出生,浙江杭州人,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她视敦煌石窟的安危如生命,扎根大漠,潜心石窟考古研究,完成了敦煌莫高窟北朝、隋、唐代前期和中期洞窟的分期断代。改革开放以来,她坚持改革创新,带领团队致力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积极开展文物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先进保护理念和保护技术,构建“数字敦煌”,开创了敦煌莫高窟开放管理新模式,有效地缓解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放的矛盾。在全国率先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法规和保护规划建设,探索形成石窟科学保护的理论与方法,为世界文化遗产敦煌莫高窟文物和大遗址保护传承与利用作出突出贡献,被誉为“敦煌的女儿”。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