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发改”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

22.12.2014  10:34

  “阳光发改”综合电子信息系统省市县三级联网近日正式开通,这意味着全省13个省辖市和已经开通三级联网的县(市),均能实现与省级系统成功对接。


  推进“阳光发改”三级联网,是发改系统从源头防腐的迫切需要。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承担了众多行政职能和权力事项,从源头防腐、创立发展改革部门廉能形象的任务十分迫切。加快部署“阳光发改”并着力推进三级联网,就是为了努力将权力运行纳入法治轨道,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


  “阳光发改”一期建设工作自2011年启动,2012年10月通过专家评审建设完成,建成了由行政权力库、公众服务平台、政务大厅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等“一库四平台”组成,并可与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电子稽察管理系统、专家库管理系统等事权管理平台实现整合和互联互通的省级平台。二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运行,构建三级联动惩防体系。三级联网的推进,将提供管理监控和跟踪服务的信息化支撑平台,通过事项办理全程公开、全程透明、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全程跟踪,有利于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权力事项运行的规范高效。


  据省发改委主任陈震宁介绍:阳光发改系统着眼于变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为简单明了的“人机关系”,此次“三级联网”运行实现了三方面的功能提升,即统一了全省发改系统的行政权力事项、优化了多层级业务审批流程和完善了层级监察体系。


  “三级联网”的运行模式统一了全省发改系统的行政权力事项。非垂直管理部门的权力统一问题是“阳光发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之一,存在各地发改委的权力数量、名称、编码、内容均不一致的问题。三级联网项目中,通过行政权力的规范工作,对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权力名称、编码、流程、自由裁量等标准统一,满足三级行政权力运行及管理过程中行为规范、监察依据、决策分析的需要。


  优化了多层级业务审批流程。三级联网行政运行将切实减少审批层级、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运行环境,重点解决多层级多岗位重复审核、衔接不畅等问题。如中央服务业引导资金的申请,在源头上区县发改委使用‘阳光发改’‘系统向项目申报单位采集项目信息并对项目进行初步受理,受理完成后将通过系统自动将数据推送到市级‘“阳光发改’平台,当市级发改委初步审核后将通过系统自动向省级系统进行推送。


  通过“阳光发改”,还减少了下级单位的多次申报操作,同时统一了数据源,在源头上采集到项目单位的详细情况,为电子稽察、项目管理平台提供了数据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