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理由五花八门 成年人改名后三年内不得再次改

11.12.2014  16:20

  中国江苏网12月11日讯 虽然名字只是一个符号,但因为满载着家长对孩子未来的憧憬和期望,所以格外受关注。然而有的名字经常造成歧义,有的还容易被人起外号、甚至有人认为自己的名字不吉利……由于种种原因,成人改名现象越来越多。最近,记者从新东派出所获悉,虽然我国的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但也并不是你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其中成人更改姓名,不仅要有充分的理由,还不能使用冷僻字。此外,改名后三年内不得再改。

   90”后男孩接连改名被拒

  “90”后男孩小王自从上中学后,就因为名字里有个“”字经常遭到同学嘲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因为这个非常女性化的名字,他感到自卑。后来,他听说可以去派出所改名,便立刻为自己起了个阳刚气十足的“”,据说秦朝就有一个叫王贲的大将军。可改名后麻烦事又来了,因为“”字比较冷僻,很多人不认识,有时领导点名,还会因此造成尴尬。

  随后,在一款专为姓名打分的测试软件上,发现自己的姓名居然才得了60分。小王决定再改一次。然而这次,就被派出所拒绝了。“改名前后还不超过一年,不准改了!

   成人改名理由五花八门

  “自慧这个名字不好听,我觉得子惠更好些”、“大师说了,孩子五行缺土,用‘溪’字会冲土,对孩子身体不好”、“*敏敏太女性化了,光看姓名,很多人都以为我是个女孩”……据记者了解,很多人改名字,主要是因为原来的名字容易产生歧义、和自身性别不符、会被人起外号,或是认为原名对自己的前程或身体健康不利等原因。近日,刚上初中的男孩小秦很委屈地告诉记者,本来父母为自己取名为“寿”,寓意当然是“长寿”,可和姓连起来,就变味了。因为谐音不好,小秦一直想为自己改个名字,最近终于说服了父母。

  新东派出所分管户籍的副所长姜传胜表示,《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因此,对于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更改姓名,公安机关的政策还是非常宽松的。“只要有充分的理由,新更改的姓名不使用电脑打不出来的冷僻字即可。”此外,已经改名后三年内不得再改。

  未成年人改名需要父母签字同意。其中,10周岁以下儿童更改姓名,必须父母双方到现场签字;10周岁至18周岁青少年更改姓名,除了父母到场签字同意外,孩子也必须到场签字同意方能更改。

  据悉,现实中有个别离异家庭,一旦孩子判归女方,女方便想将孩子的姓改跟母亲姓,可如果男方不同意,并拒绝到场签字,派出所是不会办理孩子姓名变更手续的。

   给孩子起名别太追求个性

  如今,随着社会对个性化的追求越来越厉害,一些年轻的家长在给孩子起名字时,一味地追求个性,有的家长甚至翻阅《康熙字典》专门寻找冷僻字,以显示孩子的名字与众不同。殊不知,用笔画复杂的冷僻字为名,给初学写字的孩子造成心理压力不说,还容易被念错、写错,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公安部门提醒家长们,在给孩子起名字时,应尽量少用太复杂的、冷僻的字,还要注意规避谐音不好听或容易被起绰号的字音,免得孩子在集体生活中因此受到困扰。 (记者 侍敏 通讯员 陈玉杰)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