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当街收野味称回乡送礼 边防民警蹲点三小时人赃并获

19.10.2015  17:47

  10月11日,江苏公安边防总队盐城支队四卯酉边防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大丰市海堤公路加油站附近有人非法收购野鸭。次日,民警经过三个小时的蹲点设伏,成功抓获一对在大白天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夫妇。目前,被截获的39只野鸭和2只水鸟已全部放归盐城湿地。江南时报记者纪树霞通讯员皋亚成雍冉冉

  案发

  夫妇收购野生动物

  民警蹲点擒获

  10月11日,盐城支队四卯酉边防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最近几天,大丰市海堤公路加油站东边1公里处,有一对夫妇驾驶白色尼桑牌轿车收购野鸭。接报后,派出所召开紧急会议,决定采取蹲点抓捕的策略,给犯罪嫌疑人来个人赃并获。

  次日凌晨5时许,四卯酉边防派出所所长赵军辉,带领精干民警赶到海堤公路加油站,民警们兵分两路,一路乘便车停靠在附近的某食品加工厂内,一路隐蔽在养殖户设在鱼塘边上的饲料棚子里。民警们蹲点的位置正是沿途车辆行驶的必经之路。

  8点11分,一辆车牌为“皖H×××”的白色尼桑牌轿车驶过饲料棚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片刻之后,白色轿车在饲料棚子东边几十米处停了下来,见车上人没有下来,民警们就没有轻举妄动。10多分钟后,两辆黑色摩托车从东边驶来,摩托车后坐下面分别挂了两个用渔网遮住的笼子。三车交会时,轿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他们似乎和摩托车驾驶员很熟悉,摩托车驾驶员没有熄灭摩托车,而是坐在车上和这对男女交易。就在这时,赵军辉果断下令,展开抓捕,停在食品加工厂内的汽车飞速冲到了白色轿车前面,挡住了轿车的去路,摩托车见状,立刻调转车头逃之夭夭。此时,饲料棚子里的民警也跑到了轿车前,堵住了这对男女的去路。经现场盘查,民警在白色尼桑轿车后备箱找到两个铁笼和两个草绿色网袋,当场查获39只野鸭和2只水鸟。

  抓捕

  嫌疑人为逃避抓捕将车钥匙丢进草丛

  人赃并获后,男子称自己要报警,赵军辉当即亮出了警官证。随后,男子又掏出手机边打电话边往路边草丛走,民警见状,忙上前将该男子控制住。不料,男子又趁民警不注意,将车钥匙丢进了路边的草丛中。

  为防止嫌疑人逃走,民警为这对男女戴上了手铐。经过寻找,民警在草丛中找到了被男子丢掉的车钥匙。随后,民警将两名嫌疑人连人带车带回了派出所。

  经询问,民警得知,这对男女系夫妻关系,来自安徽安庆。因为此前二人在盐城承包过鱼塘,养过虾,所以和一些本地人很熟悉。最近,他们自驾来到盐城游玩,因为在安徽安庆枞阳县某村担任村干部,男子便想收购一些野鸭带回家中送人。

  初步询问后,民警联系了大丰市森林警察大队,经鉴定,39只野鸭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大丰市森林警察大队对两名嫌疑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200元罚款。

  这对夫妇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行为险些触犯了刑法,他们表示非常后悔。

  目前,39只野鸭和2只水鸟已经全部放归盐城湿地。

  倡议

  盐城湿地生态亟须全民保护

  记者采访发现,这对夫妇选择在盐城收购野鸭,是因为盐城拥有太平洋西海岸亚洲大陆边缘面积最大、原始生态保持最完好的海岸型湿地,这里生活着数近百种国家保护动物。而他们所收购的野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明令禁止捕杀。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除野鸭外,盐城湿地还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2种,二级保护动物67种。近年来,虽然猎杀一级保护动物的现象基本消失,但是使用铁夹、吊杠、电网等危及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的情况时有发生,张网猎捕野鸭、画眉鸟的现象也还存在。

  “保护湿地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从自己做起,为保护湿地各尽一己之力。”民警表示。

编辑: 王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