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

21.04.2015  18:01

  鉴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据此,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4月1日起,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我省3万多个收费许可证即行废止。
  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后,我省将着力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建立健全五项收费监管制度:
  一是建立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各收费单位按年度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送收费情况报告,报告所涉及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将与价格信用系统相联系。
  二是建立收费单位巡访审查制度。根据收费监管工作需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不定期巡访收费单位,及时掌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发现并纠正乱收费行为。
  三是实施收费政策评估制度。抓紧构建包括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在内的多元化收费评估制度,提出收费政策优化调整建议。
  四是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和动态管理制度。按年度清理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五是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公示实施动态管理,未向社会公示的收费,收费对象可以拒绝缴纳费用。加强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建设,逐步推进收费单位情况及其收支状况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网上在线报告,数据网上在线汇总分析,并向社会公开。(省物价局法规处)